不幸因工受傷導致永久傷殘,除了要面對身心創傷,更要處理繁複的索償程序,實在令人徬徨。本文將為您提供一站式清晰指引,從理解工傷一級傷殘賠償的核心權益,到逐步拆解勞工處判傷程序,再詳解如何計算永久傷殘百分比及最終賠償金額。清晰掌握整個流程,是保障您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永久傷殘》應有權益的第一步。
了解你的權益:《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永久傷殘保障
在香港,所有僱員的工傷權益均受到《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的保障。這是一項「不論過失」的補償制度,意味著只要僱員是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不論意外是否因僱員的過失或疏忽所引致,僱主均有法律責任支付補償。當傷勢嚴重至永久傷殘時,了解條例的具體保障至關重要。
法例點定義「永久喪失工作能力」?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永久喪失工作能力」(Permanent Incapacity)指的並非完全不能工作,而是僱員因工傷引致身體機能受損,導致其受傷前可擔任的任何工作的賺取收入能力,受到永久性的影響。這種能力的喪失程度,會由勞工處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會」)進行評估,並以「永久傷殘百分比」來量化。
- 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指傷勢嚴重至僱員無法從事任何形式的工作,傷殘百分比為100%。
- 部分喪失工作能力:指僱員仍然可以工作,但因傷患導致其工作選擇或效率受限,賺錢能力下降。這是大多數永久傷殘個案的情況。
工傷一級傷殘與其他級別有何分別?
《僱員補償條例》的附表一詳細列明了不同傷勢所對應的最低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所謂「一級傷殘」並非官方的法律術語,但坊間通常用來形容最嚴重的傷勢類別,即喪失工作能力程度達到100%的情況。例如:
- 雙手完全失去功能
- 雙眼完全失明
- 全身癱瘓
- 頭部重創引致永久性精神錯亂或認知障礙
相較之下,其他級別的傷殘(例如斷一節手指、單耳失聰等)會對應較低的傷殘百分比,其賠償金額亦會按比例計算。無論傷勢屬於哪個級別,核心都在於判傷會評估出的「永久傷殘百分比」。
僱主在《僱員補償條例》下的法律責任
僱主的法律責任清晰且強制,主要包括:
- 呈報工傷:在知悉工傷意外發生後,不論傷勢輕重,必須在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
- 支付工傷病假錢:按法例規定向受傷僱員支付按期付款(俗稱「五分之四糧」)。
- 支付醫療費用:承擔僱員因工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
- 支付永久傷殘賠償:在判傷結果確定後,根據評估出的永久傷殘百分比支付一筆過的補償金。
- 強制購買勞工保險: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購買有效的勞工保險,以確保有足夠資金履行上述賠償責任。若僱主沒有購買勞保,即屬刑事罪行。
⚠️ 重要提示:即使僱主沒有購買勞工保險或無力支付賠償,受傷僱員仍可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申請援助,以獲得應有的補償。
工傷索償黃金第一步:勞工處判傷程序全攻略
「判傷」是整個工傷索償流程的核心,它直接決定了僱員最終能獲得多少永久傷殘賠償。整個程序由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負責跟進,過程嚴謹,僱員必須清楚了解每個步驟。
由呈報工傷到安排判傷的5個關鍵步驟
從意外發生到出席判傷會,一般會經歷以下五個階段:
- 立即通知僱主及求醫:意外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僱主或其代表(如管工、人事部),並盡快求醫。切記要向醫生清楚說明受傷原因與工作有關,並保留所有醫療紀錄及收據。
- 僱主呈報工傷:僱主須在14天內,使用指定表格(表格2)向勞工處呈報。如僱主不合作,僱員應主動聯絡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備案。
- 銷假及跟進:當傷勢穩定,醫生認為僱員可以復工或已無須再放病假時,會簽發「銷假紙」(即《僱員補償條例》表格5)。勞工處收到相關文件後,便會啟動判傷程序。
- 預約判傷時間:勞工處會發信通知僱員及僱主,安排一個指定的日期和時間出席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判傷會)。
- 出席判傷會:僱員須親身出席,由委員會的醫生團隊根據其傷勢、醫療報告及身體檢查,評估其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

出席判傷會需要準備什麼文件清單?
為確保判傷過程順利,出席前應準備好以下文件:
- ✅ 身份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正本。
- ✅ 預約信件:勞工處發出的判傷預約信。
- ✅ 所有醫療紀錄:包括所有由意外發生至今的醫生紙、覆診卡、住院紀錄、物理治療報告、手術紀錄、X光片及MRI報告等。文件越齊全,越有助評估委員會了解你的傷勢。
- ✅ 僱傭及收入證明:例如僱傭合約、糧單、稅單或銀行月結單,以證明意外發生時的收入水平。
- ✅ 交通費收據:因工傷覆診而產生的交通費用收據正本,可一併申請發還。
如不滿意判傷結果,可以如何上訴?
在判傷會結束後,勞工處會發出一份《評估證明書》(表格7),列明評估出的永久傷殘百分比。若僱員或僱主任何一方對結果感到不滿,可以在證明書發出後的14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並清楚列明反對的理由。
勞工處會將個案轉介至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覆檢)。覆檢委員會將由不同的醫生組成,重新審視個案的醫療證據並可能要求僱員再次接受檢查。覆檢的結果將是最終決定。
核心問題:永久傷殘賠償金額如何計算?
當獲得《評估證明書》後,最關鍵的問題自然是:「我最終可以獲得多少賠償?」賠償金額的計算有一條清晰的法定公式,主要基於年齡、月入及傷殘百分比三個因素。
拆解「永久傷殘百分比」的評估標準
「永久傷殘百分比」並非隨意釐定,而是基於《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一的指引。該附表列舉了各種特定身體部位損傷所對應的最低百分比。例如:
| 受傷項目 | 最低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
|---|---|
| 一隻手的拇指、食指、中指及無名指的末節的失去 | 30% |
| 一隻腳的失去 | 70% |
| 一隻眼的完全失明 | 50% |
| 雙耳的完全失聰 | 70% |
💡 請注意:以上僅為部分例子,且為「最低」百分比。評估委員會的醫生會根據僱員的實際情況,如關節活動幅度、痛楚程度、對日常生活的影響等因素,作出最終的專業判斷。若傷勢未能在附表一中找到對應項目,委員會亦會參照指引作出公平評估。
官方賠償計算公式與最高賠償額(2026最新)
永久性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會根據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按以下方式計算:
- 40歲以下:96個月的收入
- 40歲至56歲以下:72個月的收入
- 56歲或以上:48個月的收入
而對於永久性地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根據年齡計算的補償金額(即48/72/96個月收入)] x [永久傷殘百分比]

條例設有每月收入的最高限額,在計算賠償時,用作計算的每月收入不得超過 $36,550(此為2024年4月15日起生效的金額,請留意政府的最新公布)。同時,亦設有最低補償額,即使按公式計算出的金額極低,亦須支付不少於$552,710。
案例分析:月入$20,000的僱員能獲取多少賠償?
假設一名35歲的建築工人,月入$20,000,因工傷意外導致右腿功能永久受損。經勞工處判傷後,評定其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為30%。
計算步驟如下:
- 確定適用的月數:僱員35歲,屬於40歲以下,適用月數為96個月。
- 計算完全傷殘的補償基數:$20,000(每月收入) x 96個月 = $1,920,000。
- 乘以傷殘百分比:$1,920,000 x 30% = $576,000。
因此,這位工人可獲得的永久傷殘賠償金額為 $576,000。這筆款項是一次性支付的,並不包括之前的工傷病假錢及醫療費用。
常見問題 (FAQ)
Q:勞工處判傷程序一般需時多久?
A:沒有一個固定的時間表,所需時間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個案的複雜性、傷勢是否穩定、醫療報告是否齊全等。一般而言,由勞工處收到「銷假」通知起計,到安排判傷會,可能需要數星期至數個月不等。僱員應耐心等候,並與負責個案的勞工處職員保持聯繫。
Q:如果公司拒絕為我呈報工傷,我應該點做?
A:您應立即直接聯絡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並提供意外的詳情,包括發生日期、時間、地點、經過以及僱主資料。勞工處會主動介入調查。此外,您亦應自行保留所有與工傷相關的證據,例如求醫紀錄、與僱主的溝通紀錄(如WhatsApp、電郵)等,以保障自身權益。
Q:工傷賠償是一次性支付還是分期發放?
A:工傷賠償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按期付款」,即工傷病假期間的五分之四糧,這是分期發放的。第二部分是「永久傷殘賠償」,即根據判傷結果計算出的一筆過款項,這筆款項在勞資雙方同意評估結果或經法院裁定後,須一次性支付。
Q:接受了《僱員補償條例》的賠償後,我還可以循民事途徑向僱主索償嗎?
A:可以的。如果工傷意外是因僱主的疏忽(例如沒有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工作系統存在漏洞等)所引致,僱員除了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索償外,仍有權循民事訴訟(Common Law)向僱主追討更全面的損失,例如「痛苦、痛苦及喪失生活樂趣的賠償」(PSLA)、將來的收入損失等。但請注意,在民事索償中獲得的賠償,需要扣除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收取的款項,以避免雙重賠償。
結論
總括而言,處理工傷一級傷殘賠償的關鍵在於及時呈報、備齊文件並清楚了解勞工處的判傷程序。根據《僱員補償條例》,計算永久傷殘百分比是決定最終賠償額的核心。希望本指南能助您更有信心地處理索償事宜。面對繁複的法律程序和計算,若遇上任何疑問或爭議,例如不滿判傷結果或與僱主在責任問題上出現分歧,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是確保您能獲得最公平、最合理賠償的明智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