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營營役役,放工後腰痠背痛、手腕發麻,您以為只是普通疲勞?這可能是「長期勞損工傷」的警號。很多人不知道,因重複性工作導致的手腕勞損職業病、坐骨神經痛工傷等問題,其實有機會被視為職業病並獲得工傷賠償。要成功索取重複性勞損賠償,必須清晰了解其定義、法律標準及申報程序。本文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您提供一站式指南,從定義、常見種類到詳細的賠償申請流程,助您保障應有權益。
咩係長期勞損工傷?同一般意外有咩分別?
在處理工傷索償時,首要任務是區分「長期勞損」與「意外工傷」,因為兩者在法律定義、立案標準及舉證責任上存在顯著差異,直接影響索償的成功率。
重複性勞損(RSI)的醫學定義與特徵
重複性勞損(Repetitive Strain Injury, RSI),根據醫學界定,並非指單一事件造成的傷害,而是指因長時間、持續或重複地使用身體某部分肌肉、肌腱或神經,導致該組織出現微小創傷累積而成的勞損性疾病。其主要特徵包括:
- 漸進性發作: 症狀通常不會突然出現,而是隨着時間推移,由輕微不適(如痠痛、麻痺)逐漸惡化為持續性疼痛,甚至影響日常活動能力。
- 與特定工作活動相關: 勞損的部位與患者從事的工作性質有直接因果關係。例如,文職人員的手腕、廚師的肘部、司機的腰椎等。
- 初期休息後可緩解: 在勞損初期,症狀可能在休息後會有所減輕,但一旦恢復工作,不適感便會重現,且發作頻率與嚴重程度會增加。
勞損工傷 vs. 意外工傷:立案標準與舉證大不同
意外工傷與勞損工傷的最大分別在於其「可預見性」和「單一事件性」。下表清晰比較了兩者的核心差異:
| 比較項目 | 意外工傷 | 長期勞損工傷 |
|---|---|---|
| 事故性質 | 單一、突發、可確切指明時間地點的事件(如跌倒、被物件擊中)。 | 慢性、累積、持續一段時間的重複性活動或不良姿勢造成。 |
| 立案標準 | 事故與傷勢的因果關係直接且明顯,相對容易成立。 | 需證明傷勢與工作性質存在「極高可能性」的因果關係。 |
| 舉證責任 | 較為簡單,通常有目擊者或現場證據。 | 舉證較為複雜,需要提供詳細的醫療報告、職業評估、工作證明等,以建立勞損與工作之間的法律關聯性。 |

簡單來說,處理意外工傷的重點在於「事故本身」,而處理長期勞損工傷的關鍵則在於「證明工作是導致勞損的主要原因」。因此,後者對醫療證據的完整性與專業性要求極高。
4種香港常見的勞損職業病(手腕、坐骨神經痛等)
在香港,由於產業結構與工作模式的關係,某些重複性勞損職業病特別普遍。及早識別這些症狀,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手腕勞損職業病:打工仔必知的腕管綜合症與腱鞘炎
這是最常見的辦公室職業病之一,主要影響需要頻繁使用鍵盤和滑鼠的文職人員、收銀員或生產線工人。
- 腕管綜合症 (Carpal Tunnel Syndrome): 因手腕內的正中神經受壓迫所致。主要症狀為拇指、食指、中指和半邊無名指感到麻痺、刺痛或灼痛,尤其在夜間更為明顯。嚴重時可導致手部肌肉萎縮,抓握力下降。
- 腱鞘炎 (Tenosynovitis): 又稱「媽媽手」,指控制手指和手腕活動的肌腱及其外圍的腱鞘發炎。症狀包括手腕或手指關節活動時感到疼痛、腫脹,甚至出現「卡住」的感覺。
坐骨神經痛工傷:辨識症狀與高危職業(文職、司機)
坐骨神經痛並非一種病,而是一組症狀的統稱,指坐骨神經因受壓迫或刺激而引起的疼痛。高危職業包括需要長時間久坐的文職人員、職業司機,以及需經常彎腰搬運重物的倉務員或建築工人。
- 核心症狀: 疼痛由下背部或臀部開始,並沿著大腿後方、小腿甚至足部放射,呈針刺、火燒或觸電般的感覺。
- 工傷關聯: 若能證明因長期不良坐姿、駕駛時的震動或反覆搬運重物導致椎間盤突出,進而壓迫坐骨神經,便有機會構成坐骨神經痛工傷。
肩頸及腰背勞損:長期姿勢不良的代價
幾乎所有行業的從業員都有可能面對肩頸及腰背勞損的風險。長期低頭使用電腦、電話,或維持不正確的站姿、坐姿,都會對脊椎和周邊肌肉造成巨大壓力。
- 頸椎綜合症: 引起頭痛、頸部僵硬、肩膊痠痛,甚至手臂麻痺。
- 腰肌勞損/腰椎間盤突出: 導致慢性下背痛,嚴重時疼痛可延伸至腿部,影響站立和行走能力。
【索償教學】重複性勞損賠償申請5大步驟
了解自己可能患上勞損工傷後,必須立即採取行動。遵循正確的工傷索償程序,是確保您能順利獲得應有賠償的關鍵。整個流程環環相扣,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都可能導致索償失敗。

步驟一:求醫診斷,取得有效工傷病假紙
這是整個索償程序的基石。當您懷疑身體的痛症與工作有關時,應立即求醫(註冊西醫、中醫、脊醫均可)。
- 清晰陳述: 向醫生詳細說明您的工作性質、每日重複的動作、工作時數,以及症狀是何時開始、如何發展的。切記要明確指出您懷疑傷患是「因工受傷」。
- 索取正本文件: 務必索取所有由醫生簽發的工傷病假紙(俗稱「醫生紙」)、醫療費用收據正本。病假紙上需列明病假日期及診斷結果。
步驟二:14日內向僱主呈報及遞交醫療文件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工傷發生後,僱員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盡快通知僱主。雖然勞損的「發生日期」較難界定,但一般建議在首次因該勞損傷患求醫並獲發病假紙後,立即以書面形式(如電郵或通訊軟件,並截圖存證)正式通知僱主或其代表(如人事部經理或直屬上司),並盡快遞交病假紙及醫療收據副本(正本自行保留)。
步驟三:勞工處立案與跟進
僱主在接獲工傷通知後,不論該工傷是否引致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都必須在14天內(若導致死亡則為7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若僱主未有呈報,僱員可自行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求助,並提交相關文件,勞工處會協助立案跟進。
步驟四:判傷會評估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
當您的傷勢穩定後(即沒有明顯進一步改善或惡化的空間),勞工處會安排您前往「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會」)進行評估。委員會由註冊醫生組成,他們會根據您的醫療報告、臨床檢查結果,並參照條例中的指引,評定您因工傷而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Percentage of Permanent Loss of Earning Capacity)。這個百分比是計算最終賠償額的核心依據。
步驟五:計算賠償金額與和解協議
工傷賠償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 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 在您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僱主須支付相等於您受傷前每月收入五分之四的款項。
- 醫療費用: 僱主須支付您因工傷而支出的醫療費用,設有每日上限。
- 永久傷殘補償: 根據您的年齡、受傷前的每月收入及判傷會評定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按條例公式計算一筆過的補償金。
勞工處會根據判傷結果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五),列明僱主應付的賠償總額。僱員與僱主可在此基礎上達成和解,或在無法達成共識時,交由法院裁決。
有關重複性勞損賠償的常見問題
在處理長期勞損工傷的索償過程中,許多僱員都會遇到相似的困惑和挑戰。以下將解答幾個最常見的問題,助您掃除疑慮。
Q:公司唔承認係工傷點算?
A:這是非常普遍的情況。若僱主拒絕承認您的勞損屬工傷,或拒絕向勞工處呈報,您絕對不能放棄。您應立即自行前往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備案。請帶備您的身份證明文件、僱傭合約、糧單、所有醫療報告、病假紙及醫療開支收據。勞工處會介入調查,並安排調解會議。若調解無效,案件最終可交由區域法院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視乎索償金額)審理,由法庭根據證據作出裁決。
Q:勞損工傷的追溯期有多長?
A: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申請工傷補償的時限,一般是由意外發生日起計的24個月內。對於長期勞損這類沒有單一「意外發生日」的個案,法例的詮釋會較為寬鬆,追溯期通常會由您首次意識到傷患與工作有關,並因此求醫或放取病假的日子開始計算。然而,為免爭議,最佳做法是盡早採取行動,切勿拖延。
Q:物理治療、針灸等費用可否納入賠償?
A:可以。只要是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物理治療師、註冊脊醫或註冊職業治療師等專業人士進行的治療,相關的醫療費用均可向僱主申索。前提是這些治療必須是為了醫治該次工傷而必需的。因此,保留所有治療的單據正本,並確保單據上清晰列明治療日期、項目和病人姓名,是至關重要的。
Q:如果轉工後才發現勞損,還可以向舊僱主索償嗎?
A:這是較為複雜的情況,但答案是「有可能」。關鍵在於您能否提供強而有力的醫學證據,證明您的勞損是在為前僱主服務期間,因當時的工作性質而造成。例如,醫生報告能明確指出您的勞損是經過數年時間累積而成,而這段時間正好對應您在前公司的任職時期。這類案件的舉證難度極高,強烈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評估索償的成功機會。
結論
總結而言,長期勞損工傷雖然不像意外般一目了然,但只要能證明其與工作有因果關係,同樣受到《僱員補償條例》的全面保障。無論是手腕勞損職業病,還是坐骨神經痛工傷,關鍵在於及時求醫,建立清晰的醫療記錄,並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處理索償。面對舉證的複雜性和潛在的法律爭議,切勿獨自應對。若您對重複性勞損賠償的計算或申請程序有任何疑問,建議立即諮詢專門處理工傷索償的法律顧問或相關援助機構,以確保您的合法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