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解僱或公司裁員,除了徬徨不安,更要清楚了解自己在勞工法例下應得的權益。許多僱員對解僱員工賠償一知半解,分不清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分別,更擔心因不熟悉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或勞工法例遣散費的細則而蒙受損失。本文將以法律顧問的專業角度,為您提供最全面的指引,詳細拆解各項細則,助您在變動中保障應有權益。
遣散費 vs. 長期服務金:定義、資格大不同,我應該拎邊樣?
在香港的《僱傭條例》下,遣散費(Severance Payment)與長期服務金(Long Service Payment)是為保障被解僱僱員而設的兩項重要補償。然而,兩者的適用情況、領取資格截然不同,清晰理解其差異是保障自身權益的第一步。
基本原則:兩者不能同時兼得
首先必須釐清一個核心概念:一名僱員在同一受僱期內,不能同時獲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簡單而言,您只會根據離職的具體原因及服務年期,符合其中一項的領取資格。若僱主同時需要支付這兩筆款項,法例允許其以數額較大者為準進行支付,避免雙重補償。
一張圖看清資格對比:服務年期、離職原因全分析
為了讓您更直觀地理解兩者的分別,以下透過表格形式詳細對比其領取資格:

| 項目 | 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 |
|---|---|---|
| 最低服務年期要求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 |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 |
| 主要離職原因 |
|
|
| 核心概念 | 因公司業務縮減、結束或需求改變,導致職位消失而給予的補償。 | 對長期服務僱員在非因其過失或裁員下離職的一種肯定與保障。 |
勞工法例遣散費:領取資格與計算方法
當公司因業務重組或經濟原因需要裁減人手時,遣散費便成為保障僱員的重要一環。準確理解勞工法例遣散費的資格和計算方式,能確保您獲得應有的補償。
符合這2大條件,你就有資格領取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要符合以下兩個基本條件,方可享有遣散費:
- 服務年期: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24個月或以上。所謂「連續性合約」,是指僱員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
- 解僱原因:
- 裁員:僱主結束或準備結束營業、搬遷營業場所,或對僱員所擔任工作種類的需求消失或減少,導致僱員被解僱。
- 停工:在任何連續4個星期內,不獲僱主分配工作並不獲支付工資的日數超過正常工作總日數的一半;或在連續26個星期內,超過正常工作總日數的三分之一。
遣散費計算公式詳解 (附2026最新例子)
遣散費的計算有明確的法定公式,其上限亦有規定。計算方式如下:

(最後一個月工資 × 2/3) × 服務年資
在計算時,有幾點必須注意:
- 「工資」的計算基數上限為HK$22,500,因此,(最後一個月工資 × 2/3) 的最高金額為HK$15,000。即使您的月薪超過HK$22,500,計算時仍會以此上限為準。
- 服務年資方面,不足一年的部分會按比例計算。
- 遣散費的總額不得超過HK$390,000。
【計算案例】
陳先生在一間貿易公司擔任經理,月薪為HK$30,000。他按連續性合約工作了6年零3個月後,因公司縮減規模而被裁員。他的遣散費應如何計算?
- 步驟1:釐定計算基數。由於陳先生月薪超過HK$22,500,需採用上限HK$15,000作計算。
- 步驟2:計算服務年資。6年零3個月等於 6.25 年。
- 步驟3:代入公式。HK$15,000 (上限) × 6.25年 = HK$93,750
因此,陳先生應得的遣散費為HK$93,750。
長期服務金:領取資格與計算方法
長期服務金是對為公司服務多年僱員的一種保障。若您並非因裁員或犯下嚴重過錯而被解僱,便有機會領取這筆款項。
服務滿5年就一定有?解析長期服務金領取資格
要獲得長期服務金,僱員必須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或以上,並且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 被解僱(但並非因裁員或犯下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
- 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
- 因健康理由辭職:由註冊醫生或中醫發出證明,證明該僱員永久不適合擔任目前的工作。
- 因年老辭職:年滿65歲或以上的僱員主動辭職。
- 在職期間死亡:款項將支付予其遺產代理人。
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僱員因嚴重過失(如盜竊、蓄意不服從合法命令等)而被即時解僱,則不論服務年期多長,都無法享有長期服務金。
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拆解 (附詳細案例說明)
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與遣散費完全相同,同樣採用以下的公式和上限:
(最後一個月工資 × 2/3) × 服務年資
- 月薪計算上限:HK$22,500 (即補償上限為HK$15,000)
- 總額上限:HK$390,000
【計算案例】
李女士在一家零售店工作了12年,月薪為HK$18,000。公司因架構重組,解僱了李女士(非裁員)。她的長期服務金應如何計算?
- 步驟1:釐定計算基數。李女士月薪為HK$18,000,低於HK$22,500的上限,因此計算基數為 HK$18,000 × 2/3 = HK$12,000。
- 步驟2:計算服務年資。服務年資為12年。
- 步驟3:代入公式。HK$12,000 × 12年 = HK$144,000
因此,李女士可獲得的長期服務金為HK$144,000。
強積金對沖懶人包:取消對沖如何影響我的解僱賠償?
強積金(MPF)對沖一直是打工仔極為關注的議題。隨著「取消對沖」方案的實施,解僱員工賠償的計算方式迎來了重大變革,直接影響您最終到手的金額。
什麼是強積金對沖?
所謂「強積金對沖」,是指在取消對沖方案實施前,僱主可以使用其在您強積金戶口中的供款(僱主供款部分),來抵銷應支付給您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這意味著,您最終收到的現金賠償,會因被對沖而減少。
「取消對沖」後,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最新計算安排
香港政府已於2025年5月1日(下稱「轉制日」)正式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這項改動的核心是「劃線」,以「轉制日」為界,將僱員的服務年期分為兩部分計算:
- 第一部分(轉制日前)的服務年期:這部分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仍然可以用其強積金供款的累算權益進行對沖。
- 第二部分(轉制日後)的服務年-期:這部分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僱主必須以現金支付,完全不可以用強積金對沖。

換言之,在「轉制日」後入職的僱員,其未來的解僱賠償將得到全面保障,不再受對沖影響。對於跨越「轉制日」的僱員,其賠償則需分段計算。更詳細的計算及政府資助計劃,可參考勞工處的官方指引。
結論
總結而言,清晰了解勞工法例中關於解僱員工賠償的規定,是每位僱員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礎。不論是勞工法例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掌握其定義、領取資格及正確的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至關重要。特別是「取消MPF對沖」的新安排,更直接影響您的實際得益。若遇到具體情況或計算上的疑問,建議使用勞工處的線上計算機或尋求專業法律意見,確保在職場變動中,獲得應得的補償。
關於解僱賠償的常見問題 (FAQ)
Q:如果我認為公司是無理解僱,可以點樣追討?
A:若您懷疑自己遭受無理解僱(例如因懷孕、工傷、參與工會活動等原因),您有權根據《僱傭條例》下的「僱傭保障」條文追討。首先,應嘗試與僱主協商。若協商無果,可在終止僱傭後3個月內向勞資關係科求助。若調解失敗,個案可轉介至勞資審裁處進行裁決。審裁處可判令僱主復職或支付終止僱傭金等補償。
Q:僱主需要在解僱後幾耐之內支付所有賠償款項?
A: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僱傭合約終止後的7天內,支付所有到期的工資及其他解僱補償(如代通知金、年假薪酬等)。至於遣散費,僱主則必須在收到僱員發出的書面申索通知後的2個月內支付。
Q:試用期內被解僱,有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A:沒有。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領取資格均有最低服務年期的要求(分別為24個月和5年)。由於試用期通常遠低於此年期,因此在試用期內被解僱的僱員,無法享有這兩項賠償。但僱員仍有權獲得應計的工資、代通知金(如適用)及其他根據合約列明的款項。
Q:計算遣散費/長期服務金時,「工資」包括哪些項目?
A:這裡的「工資」是指僱員在終止合約前12個月內的平均每月工資。這不僅包括基本薪金,還涵蓋了津貼、勤工獎、佣金、超時工作薪酬等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應得的報酬。然而,年終花紅、酌情發放的獎金、交通津貼等則不計算在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