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計算方法、入息稅與勞工處流程:2026香港全面指南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入息稅與勞工處流程:2026香港全面指南

在香港,一旦不幸遭遇工傷意外(工傷),除了身體上的痛楚,更可能面臨複雜的工傷賠償計算方法、繁瑣的勞工處申報程序,甚至對賠償是否需要繳納工傷賠償入息稅產生疑問。作為資深法律顧問,我將為你提供一份2026年最新的全面指南,旨在深入淺出地解析工傷賠償的關鍵環節,包括詳細的計算方式、稅務處理原則、勞工處在其中的角色,以及香港相關的工業意外賠償法例,助你清晰掌握自身權益,安心應對挑戰。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詳解:4大主要項目一次看

工傷賠償的核心在於彌補僱員因工受傷所帶來的損失。香港《僱員補償條例》(Cap. 282)規定了主要的賠償項目,其計算方式旨在公平合理地保障受傷僱員的權益。了解這些計算方法對於保障自身利益至關重要。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工傷病假錢)

當僱員因工受傷而暫時無法工作時,可獲發工傷病假津貼,俗稱「4/5糧」。其計算方式為:僱員在意外發生前的12個月內平均每月收入,與在意外發生後賺取的每月收入(如有)的差額的五分之四。這項補償旨在確保僱員在康復期間仍有基本生活保障,最長可領取24個月。值得注意的是,「收入」的定義廣泛,包括基本薪金、超時補薪、津貼、花紅、小費等。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按判傷程度與年齡計算

若工傷導致僱員永久性地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賠償金額將根據「判傷」結果來釐定。判傷是由勞工處委派的醫療評估委員會進行,評估受傷僱員的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賠償金額會參照《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中的薪金上限及下限,並按受傷僱員的年齡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計算特定月數的收入。年輕且傷殘程度高的僱員,通常會獲得較高的賠償。

醫療費與復康器具費用

僱主有責任支付受傷僱員因工傷而產生的合理醫療費用,包括診金、藥費、住院費、物理治療費、職業治療費等。條例對每日的醫療費用設有上限。此外,若因工傷需要購置或修理義肢、矯形器具等復康輔助工具,僱主亦需支付相關費用。僱員應妥善保存所有醫療單據及收據,以便日後申請實報實銷。

死亡個案賠償

若僱員不幸因工傷死亡,其供養人或家屬有權獲得賠償。賠償金額會根據死者意外發生前的平均月入、年齡以及供養人數量來計算,並設有上限及下限。除此以外,僱主亦須支付合理的殮葬費及護理費。這項賠償是為了減輕死者家屬因失去經濟支柱而承受的負擔。

工傷賠償入息稅大揭秘:賠償金需要繳稅嗎?

許多人對於工傷賠償入息稅的議題存有疑問,擔心獲得的賠償金是否會被視為應課稅收入。這方面,香港的稅務條例有明確的規定。

根據《稅務條例》:工傷賠償的免稅原則

根據香港的《稅務條例》(Cap. 112),因工受傷而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得的賠償,通常不屬於應課稅的入息。這包括因暫時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而獲得的按期付款、一次性賠償,以及醫療費用等。這些款項被視為對受傷僱員損失的補償,而非來自僱傭關係的收益。因此,原則上工傷賠償金免稅

哪些收入項目會被視為應課稅入息?

雖然工傷賠償金本身免稅,但僱員仍需留意其他與僱傭相關的收入。例如,在工傷病假期間,如果僱主除了條例規定的賠償外,額外支付了超出法定賠償比例的款項(例如補足全薪),則超出法定部分可能會被視為應課稅入息。因此,僱員應仔細審閱僱主發出的糧單及補償文件,如有疑慮,應諮詢稅務專業人士的意見。

勞工處在工傷賠償中的角色與申報流程

勞工處在整個工傷賠償過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為僱主和僱員提供指引、調解及評估服務。了解其職能及申報流程,能有效協助受傷僱員妥善處理個案。

工傷呈報與跟進:僱主及僱員的責任

一旦發生工傷意外,僱主有法定責任在指定時間內向勞工處呈報。若意外導致僱員死亡,需於7天內呈報;若導致僱員失去工作能力超過3天,則需於14天內呈報。僱員亦有責任盡快通知僱主其受傷情況。勞工處會對呈報個案進行跟進,確保僱主履行其法律責任。

勞工處的調解及評估服務

勞工處設有僱員補償科,負責處理工傷個案的相關事宜。若僱主與僱員在賠償金額或責任認定上出現爭議,勞工處可提供免費的調解服務,協助雙方達成和解。此外,勞工處亦會安排受傷僱員接受醫療評估,即俗稱的「判傷」,以確定其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作為計算賠償金的依據。你可瀏覽勞工處網站了解更多。

重要表格與文件準備

在處理工傷賠償時,準備齊全的文件至關重要。主要包括:

  • 工傷意外通知書(表格2):由僱主填寫並呈交勞工處。
  • 病假證明及醫療報告:由註冊醫生簽發,證明病假期間及傷勢情況。
  • 醫療費用收據:所有因工傷產生的醫療費用單據。
  • 收入證明:如糧單、僱傭合約等,用於計算平均收入。
  • 身份證明文件:僱員的香港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

妥善保存這些文件,有助於加快賠償審批流程。

工業意外賠償法例基礎:《僱員補償條例》深度解析

香港的工業意外賠償法例主要以《僱員補償條例》(Cap. 282)為核心,輔以普通法下的追討權利,共同構建了保障僱員的法律框架。

《僱員補償條例》核心原則:不論過失賠償

《僱員補償條例》確立了「不論過失」的賠償原則。這意味著,只要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或患上條例指定的職業病而受傷,即使該意外並非由僱主過失造成,僱主仍有法律責任支付賠償。這項原則大大簡化了賠償申請程序,保障了僱員的基本權益。

普通法下的追討權利:何時適用?

除了《僱員補償條例》規定的法定賠償外,若僱員的工傷是由於僱主、同事或第三方的疏忽或違反安全條例所致,受傷僱員還可以根據普通法向有過失的一方提起訴訟,追討額外損害賠償。普通法下的索償範圍更廣,可能包括收入損失、精神痛苦、生活質素下降等,但需要證明對方存在過失。這通常需要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評估個案是否適合循普通法追討。

僱主的法定責任與保障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均須為其僱員購買勞工保險,以承擔因工受傷所產生的賠償責任。這不僅是對僱員的保障,也是對僱主自身的保障。未能購買勞工保險的僱主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此外,僱主亦有責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遵守相關的職業安全及健康法例,以預防工業意外的發生。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賠償中的「收入」如何定義和計算?

A:在工傷賠償中,「收入」的定義十分廣泛,不單指基本月薪。它包括在意外發生前12個月內,僱員從該僱主處所賺取的所有金錢報酬,例如工資、加班費、佣金、花紅、小費、津貼、房屋福利(如有)等。計算時會取意外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以確保公平反映僱員的實際收入水平。若受傷僱員受僱不足12個月,則會按其受僱期間的平均收入計算。

Q:如果僱主不配合工傷申報,我應該怎麼辦?

A:若僱主不配合工傷申報,僱員應自行向勞工處呈報。僱員可在事故發生後盡快親自前往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或致電熱線查詢。勞工處會介入處理,並要求僱主履行其法定申報責任。僱員應妥善保存所有與工傷相關的證據,包括醫療報告、病假證明、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等資料,以便勞工處跟進。

Q:工傷判傷結果不滿意,可以提出上訴嗎?

A:可以。若僱員或僱主對勞工處醫療評估委員會的判傷結果不滿意,可在收到判傷證明書後的指定期限內,向「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提出上訴。上訴時需提供新的醫療證據或其他相關資料,以支持其上訴理由。建議在提出上訴前,尋求獨立的法律或醫療專業意見,評估上訴成功的機會。

總結

面對工傷意外,了解相關的工傷賠償計算方法工傷賠償入息稅規定、勞工處的申報流程及工業意外賠償法例至關重要。這份2026年最新指南旨在為你提供全面的指引,讓你能夠更好地保障自身權益,確保在不幸發生時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和支援。然而,每宗工傷個案情況各異,若有任何疑問或面臨複雜情況,強烈建議尋求專業法律意見,以確保獲得最恰當的處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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