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遇上交通意外,除了身體承受傷痛,更要面對「手停口停」的經濟壓力。其實,香港設有「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俗稱車手獎),其核心正是不論過失原則,旨在為傷者提供及時經濟援助。本文將為你詳細拆解不論過失意外傷亡賠償的申請資格、最新賠償金額,並提供一步步的交通意外不論過失申請教學,讓你輕鬆掌握整個流程,保障應有權益。
什麼是「不論過失意外傷亡賠償」?秒懂核心原則
「不論過失意外傷亡賠償」正式名稱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TAVA),是由香港社會福利署執行的援助基金。此計劃的設立,旨在為任何因道路交通意外而傷亡的人士,提供一個迅速的經濟安全網。
「不論過失原則」解釋:毋須證明對錯即可申請
此計劃最核心的概念是「不論過失原則」(No-Fault Principle)。簡單而言,援助金的發放與意外的責任誰屬完全無關。不論意外是歸咎於申請人、其他司機、還是無法確定責任方,只要申請人因該次意外蒙受傷亡,並符合基本申請資格,便可申請此項援助。這意味著,傷者無需等待漫長的警方調查或法庭訴訟來判定責任,即可獲得緊急的財政支援,以應付醫療開支或因無法工作而導致的收入損失。
與一般民事索償有何不同?會否影響後續追討?
這是一個非常關鍵的分別,許多申請人會對此感到困惑。兩者在本質、目的及處理程序上均有顯著不同:
- 性質與目的:
- 不論過失賠償:屬於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目的是提供即時、基本的經濟援助,緩解傷者的燃眉之急。它不問對錯,只看傷亡事實。
- 民事索償:屬於透過法律途徑向過失方追討的個人權利,旨在全面彌償受害人因意外所承受的一切損失,包括醫療費、收入損失、精神痛苦(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 PSLA)等。
- 賠償金額:
- 不論過失賠償:金額根據傷亡等級設有固定上限,由社會福利署按標準發放。
- 民事索償:賠償額沒有固定上限,視乎傷者的實際損失及傷勢嚴重程度而定,金額通常遠高於「不論過失賠償」。
- 相互關係:領取「不論過失賠償」絕對不會影響您日後進行民事索償的權利。不過,法律規定,為免出現「雙重賠償」,您在民事索償中成功獲得的賠償金額,需要扣除已從「不論過失賠償」計劃中收取的款項。因此,應視之為一筆「預支」的賠償金,讓您在追討期間有足夠的財政支持。

2026最新「不論過失賠償金額」一覽表
援助金額會根據受害人的傷亡情況而定,並設有上限。以下是根據社會福利署最新公布的標準所整理的賠償金額分類,申請前務必留意。
死亡、永久傷殘、受傷及臨時生活補助金額上限
援助金主要分為五個類別,涵蓋由身故到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各種情況:
| 援助類別 | 援助金上限 (HK$) | 簡要說明 |
|---|---|---|
| 死亡援助金 | $254,610 | 支付予已故受害人的受養人 |
| 傷殘援助金 | $254,610 | 按傷殘百分率計算,支付予永久傷殘的受害人 |
| 受傷援助金 | 按留院日数及病假日数計算 | 支付予因傷留院及/或放取病假的受害人 |
| 臨時生活補助金 | 按留院日数及病假日数計算 | 受害人如需住院最少14天或獲發病假最少60天,可獲發放 |
| 殯殮費援助金 | $22,330 | 用以支付受害人的殯殮費用 |
注意:以上金額為截至2026年的參考標準,實際金額應以社會福利署最終公佈為準。
如何計算最終可獲賠償金額?病假紙是關鍵
對於非永久性傷殘的傷者而言,「受傷援助金」是最常見的類別。其計算方式直接與醫生證明的留院日數及病假日數掛鈎。計算邏輯如下:
- 住院期間:每日可獲的援助金額較高。
- 病假休養期間:每日可獲的援助金額次之。
因此,要計算最終可獲的賠償金額,最關鍵的文件就是由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的病假證明書(俗稱醫生紙、病假紙)。上面必須清楚列明傷者需要留院的日數,以及建議的病假總日數。社會福利署會根據這些官方文件來核實並計算出應發放的援助總額。請務必妥善保存所有醫療文件正本,以作申請之用。
交通意外「不論過失」申請資格全解析
雖然原則是「不論過失」,但申請人仍需滿足一系列法定條件,才能成功獲得援助。了解這些資格要求,是順利申請的第一步。
誰可以申請?(司機、乘客、行人全方位分析)
基本上,所有在香港道路上因交通意外而遭受人身傷亡的人士,都有資格提出申請。這包括:
- 🚗 司機:包括私家車、貨車、巴士、電單車等所有車輛的駕駛者。
- 🚶 行人:在路上被車輛撞倒的行人。
- penumpang 乘客:乘坐任何類型車輛(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如巴士、小巴、的士)時因意外受傷的乘客。
- cyclist 單車騎手:在道路上踏單車時,因涉及其他車輛的意外而受傷。
若受害人不幸身故,其合法受養人(例如配偶、子女、父母)亦可代為申請死亡援助金。
必須滿足的4大條件(報警、醫療證明、申請時限)
要成功申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四個核心條件:
- 已向警方報案:該宗交通意外必須已向香港警務處報案。警方的報案紀錄是證明意外發生的基本文件。
- 造成人身傷亡:申請必須涉及人身受傷或死亡。純粹的財物損失(如車輛損毀)並不在援助範圍內。
- 持有醫療證明:申請人必須能提供由香港註冊醫生或醫院發出的醫療報告或病假證明,以證實其傷勢及影響。
- 在法定期限內申請:申請必須在意外發生當日起計的六個月內,向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提出。逾期申請一般不獲受理。
常見被拒絕申請的5種情況(醉駕、蓄意行為等)
儘管計劃門檻相對寬鬆,但在某些特定情況下,申請仍會被拒絕。以下是五種常見的「DQ」情況:
- 蓄意自我傷害:受害人的傷亡是自己蓄意造成的(例如企圖自殺)。
- 觸犯特定刑事罪行:受害人在意外發生時,正利用車輛進行或企圖進行可逮捕的刑事罪行(例如利用車輛作案後逃逸)。
- 醉酒或藥物影響駕駛 (適用於司機):作為司機的申請人,在意外發生時被證實體內酒精或藥物含量超出法定標準。
- 無牌駕駛或無第三者保險 (適用於司機):司機在意外發生時未持有有效駕駛執照,或該車輛沒有有效的第三者保險。
- 逾期申請:未能在意外發生後六個月的法定期限內遞交申請。
一步步教你完成交通意外不論過失申請
準備好文件並了解流程,能讓你的申請過程更為順暢。以下是從準備到遞交的完整步驟指南。

步驟一:準備所需文件清單(身份證、醫生紙、警方文件)
在填寫表格前,請先集齊以下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香港身份證或護照。
- ✅ 警方文件:交通意外報告(俗稱「報案紙」),上面應有警方案件編號。
- ✅ 醫療文件:所有相關的病假證明書正本及醫療報告副本。
- ✅ 死亡證明(如適用):若申請死亡援助金,需提供死亡證及死因裁判庭報告(如有)。
- ✅ 關係證明(如適用):如由受養人申請,需提供關係證明文件(如結婚證書、出世紙)。
步驟二:填寫與遞交申請表格(附下載連結及辦事處地址)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途徑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
- 網上表格/下載:可直接在社會福利署官方網站填寫網上表格,或下載PDF表格自行填寫。
- 親身索取:前往各區民政事務處、警務處交通意外調查組或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索取紙質表格。
- 遞交方式:填妥後,可親身或郵寄至以下地址:
九龍旺角聯運街30號旺角政府合署1樓101室 社會福利署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組
步驟三:審批流程與時間線(一般多久能收到款項?)
遞交申請後,社會福利署的職員會審核你提交的文件,並可能聯絡警方或醫院以核實資料。整個審批流程相當迅速,旨在提供及時援助。
根據官方指引,假如所有文件齊備且資料無誤,審批工作通常可在數星期內完成。一旦申請獲批,援助金會以劃線支票形式寄給申請人,或直接存入申請人指定的銀行戶口。相比需要經年累月的民事索償,這無疑是一個更快捷的選項。
常見問題 (FAQ)
Q:申請「不論過失賠償」會影響我之後的民事索償嗎?
A:完全不會。申請此項政府援助是您的權利,與您向過失方追討民事賠償的權利是並行且獨立的。兩者並無衝突。但如上文所述,您在民事索償成功後,賠償總額中會扣除已從此計劃收到的金額,以避免雙重得益。
Q:申請這個計劃需要付費或聘請律師嗎?
A:不需要。整個申請過程完全免費,由社會福利署直接處理。申請表格的設計簡單易明,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可自行處理,無需聘請律師或其他中介機構代辦。
Q:如果意外是自己造成,真的可以申請嗎?
A:是的,這正是「不論過失原則」的精髓。即使意外的責任完全在於您本人(例如自己駕車失控撞向欄杆而受傷),只要您不涉及上述提到的幾種被拒絕情況(如醉駕、無牌駕駛等),您依然有資格申請援助。
Q:若錯過了六個月的申請期限,還有補救方法嗎?
A:六個月是法定期限,社會福利署對此執行得非常嚴格。除非有極其特殊且充分的理由(例如因嚴重昏迷長期住院而無法申請),並能提供有力證明,否則逾期申請絕大部分會被拒絕。因此,在意外發生後應盡快處理申請事宜,切勿拖延。
結論
總括而言,「不論過失意外傷亡賠償」是政府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的重要安全網,能及時緩解因意外引致的經濟困難。只要符合申請資格並在意外發生後六個月內提交申請,便有很大機會獲得援助。緊記備妥所有醫療及警方文件,並清楚了解申請流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及時保障。若不幸遇上交通意外,切記考慮這項重要的不論過失賠償申請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