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一場交通意外,身體的傷口或會癒合,但內心的陰影、恐懼和焦慮卻可能久久不散,嚴重影響日常生活。很多人不知道,這些精神創傷,例如「創傷後遺症」(PTSD),在香港法律下同樣可以索取賠償。這份關於交通意外精神創傷賠償的指南,將為您深入解析創傷後遺症索償的定義、資格、法律基礎及計算方法,助您了解如何為這看不見的傷害,透過合法的交通意外心理賠償途徑討回公道。
認識交通意外精神創傷:不只是PTSD!
交通意外引發的精神困擾,其範圍遠超一般人所理解的「受驚」。從法律索償的角度,這些困擾必須達到可被醫學診斷的程度。若您在意外後出現以下狀況,便應當正視並尋求專業協助。
常見的心理創傷症狀
意外後的心理創傷可能以多種形式呈現,影響您的情緒、思想及行為。常見症狀包括:
- 😱 持續的焦慮與恐懼: 對駕駛、過馬路或乘車感到極度恐懼,時刻擔心意外重演。
- 😴 睡眠障礙: 難以入睡、經常發惡夢,夢境內容更可能與意外情境相關。
- 🧠 思想閃回: 不由自主地反覆憶起意外發生的瞬間,產生身臨其境的痛苦感覺。
- 🚶 逃避行為: 刻意避開意外地點,甚至拒絕討論任何與意外相關的話題。
- 😠 情緒不穩: 變得暴躁易怒、精神難以集中、對周遭事物失去興趣。

甚麼是創傷後遺症 (PTSD)?法律定義與診斷標準
創傷後遺症 (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 PTSD) 是指個人在經歷或目擊創傷性事件後,所產生的一種嚴重且持續的精神障礙。在索償個案中,法庭極度重視精神科醫生的專業診斷。根據國際通用的診斷標準(如DSM-5),醫生會評估當事人是否符合以下核心特徵:
- 創傷再體驗: 如上文提及的思想閃回、惡夢等。
- 持續迴避: 避開與創傷相關的人、事、物。
- 認知與情緒的負面改變: 持續的負面信念、疏離感、無法感受正面情緒。
- 警覺性與反應能力的顯著改變: 過度警覺、易受驚嚇、睡眠困難、易怒等。
要獲得法庭認可,單純的「不開心」或「壓力大」並不足夠;必須經由註冊精神科醫生或臨床心理學家進行詳細評估,並出具正式的醫療報告,確認症狀符合PTSD或其他精神科診斷(如焦慮症、抑鬱症),並闡明其與交通意外的直接因果關係。更多關於PTSD的定義,可參考Mind HK 的專業解說。
「主受害人」與「次受害人」的區別與索償資格
在法律上,精神創傷索償者可分為兩類:
- 主受害人 (Primary Victim): 指直接捲入意外、生命安全受到即時威脅的人,例如受傷的司機、乘客或途人。只要能證明意外由對方疏忽引致,並因此患上可識別的精神疾病,便具備索償資格。
- 次受害人 (Secondary Victim): 指並非直接身處險境,但因目擊或聽聞意外發生,導致親人死亡或重傷而蒙受精神創傷的人。次受害人的索償門檻極高,必須滿足一系列嚴格的法律條件(Alcock test),例如與主受害人有緊密的親情關係、親眼目擊意外或其直接後果等。
精神創傷賠償的法律基礎:釐清索償資格
成功提出交通意外心理賠償,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法律基礎之上。這不僅是證明自己「有病」,更是要證明這個「病」是因對方的「過錯」而起。
證明疏忽責任:成功索償的第一步
所有交通意外索償,包括精神創傷,都建基於「疏忽」原則。您必須證明對方司機(被告)存在疏忽行為,例如:
- 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衝紅燈、超速、非法切線)。
- 駕駛時分心(使用手提電話)。
- 受酒精或藥物影響下駕駛。
- 沒有對路面狀況保持合理注意。
警方的調查報告、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儀影片及目擊者證供,都是證明對方疏忽責任的關鍵證據。
關鍵證據:精神科及心理學家報告的重要性
精神科報告是整個創傷後遺症索償個案的核心。一份高質素的報告應詳細列明:
- 診斷結果: 明確指出您患上何種精神疾病(例如 PTSD、嚴重抑鬱症)。
- 因果關係: 強而有力地論證您的精神狀況是由該次交通意外「直接引致」。律師及法庭會仔細審視您在意外前是否有相關病史,以排除其他成因。
- 病情嚴重性及預後: 評估您的病情對日常生活、工作、社交及家庭關係的影響程度,並預測未來的康復進度及是否需要長期治療。
- 治療建議: 建議所需的心理治療、藥物治療及其相關費用。
這份報告不僅是索償的「入場券」,更是計算賠償金額,特別是「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 部分的主要依據。
索償時限:意外發生後多久內必須提出?
時間是索償的關鍵因素。根據香港法例第347章《時效條例》,有關人身傷亡的索償(包括精神及身體傷害),訴訟時限為意外發生後的三年內。若未能在三年內正式展開法律程序,您將可能永久失去索償的權利。因此,一旦決定追討,必須盡快行動。
【索償流程】5步完成交通意外心理賠償申請

處理交通意外心理賠償的程序嚴謹,遵循正確步驟能大大提高成功索償的機會。以下是五個核心步驟,助您清晰了解整個流程。
第一步:立即尋求醫療協助與專業診斷
意外發生後,即使沒有明顯身體創傷,也應盡快求醫。除了處理即時的身體狀況,更重要的是向家庭醫生或急症室醫生陳述您的心理困擾,例如受驚、失眠、心悸等。這一步是為了建立最早的醫療記錄,證明您的心理問題從意外發生後不久便已出現。
第二步:報警並完整保留所有意外記錄與單據
務必報警處理,讓警方記錄在案。這份官方記錄是確認意外發生及初步責任判斷的重要文件。同時,必須妥善保管所有與意外及治療相關的文件:
- 警方提供的案件編號及聯絡資料
- 對方司機及車輛的資料(車牌、保險公司)
- 所有醫療收據(包括診金、藥費、心理治療費用)
- 因意外而產生的交通費單據
- 任何目擊者的聯絡方式
第三步:諮詢專業律師意見,評估索償勝算
人身傷亡索償,特別是涉及複雜精神創傷的個案,強烈建議尋求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律師協助。專業律師能:
- 評估您的個案的法律理據及成功機會。
- 解釋整個法律程序及您的權利。
- 協助您安排會見合適的精神科專家撰寫報告。
- 代表您與對方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及談判。
第四步:準備及提交索償文件(醫療報告、收入證明等)
在律師的指導下,您需要整理一系列文件以支持您的索償。除了關鍵的精神科報告外,還包括:
- 所有相關的醫療記錄及報告。
- 收入證明文件(稅單、糧單、僱主信),用以計算收入損失。
- 所有因意外而支出的費用單據。
律師會將這些文件連同索償信一併寄給對方司機及其保險公司,正式啟動索償程序。
第五步:與對方保險公司談判或進行法律訴訟
收到索償文件後,對方保險公司會進行調查。之後,雙方律師會就責任比例及賠償金額進行談判。大部分個案都能透過庭外和解達成協議。若無法達成共識,您的律師便會代表您入稟法院,透過法律訴訟解決爭議。
PTSD賠償金額如何計算?一文看清賠償項目
交通意外精神創傷的賠償金額並無固定公式,主要分為兩大類:「一般損害賠償」及「專項損害賠償」。法院會根據每個個案的獨特性作出裁決。
「痛楚、痛苦及生活便利損失」(PSLA) 的評估標準
這是就您所承受的精神痛苦及生活質素下降而作出的賠償,屬於「一般損害賠償」(General Damages)。法官在評估PSLA金額時,會全面考慮:
- 精神疾病的嚴重程度: PTSD的嚴重性、症狀持續時間、對日常生活的影響。
- 治療過程: 是否需要接受長期心理治療或服用精神科藥物。
- 康復前景: 完全康復的可能性、是否存在永久性的精神損害。
- 對比案例: 參考過往在香港法庭審理的同類案件的判決金額。
精神創傷越嚴重、影響越深遠,PSLA的賠償額便越高。
實際經濟損失:醫療費、心理治療費、收入損失等
這部分屬於「專項損害賠償」(Special Damages),旨在彌補您所有因意外而直接引致的實際財務損失。這是一個實報實銷的概念,只要能提供單據證明,便可索償:
- 醫療及治療開支: 包括過去及將來的所有診金、藥費、住院費、心理輔導、物理治療等費用。
- 收入損失: 從意外發生當日起計,因病假而無法工作所損失的薪金。若精神創傷導致您永久喪失工作能力或需要轉任較低薪的職位,更可索償未來的收入損失。
- 其他開支: 例如往返醫院的交通費、購買輔助器具的費用等。
參考香港過往案例的賠償金額
香港的司法系統依賴案例法。在評估PSLA時,律師和法官均會參考以往案例的裁決。例如,一宗導致嚴重PTSD,令受害人無法重返工作崗位的個案,其PSLA賠償額可能達到數十萬甚至過百萬港元。相反,若只是短期的適應障礙,賠償額則會相應較低。每宗個案都是獨特的,最終金額需視乎證據及個別情況而定。一份詳盡的交通意外賠償金額分析文章,或有助您了解更多。
常見問題 (FAQ)
Q:如果只是輕微交通意外,但心理大受影響,可以索償嗎?
A:絕對可以。索償的關鍵在於您所受傷害的嚴重程度,而非意外本身的嚴重程度。即使是一宗輕微的碰撞,只要能透過精神科報告證明該意外直接引致您患上可診斷的精神疾病(如PTSD或焦慮症),您便有權提出索償。法庭會聚焦於傷害的實質影響,而非意外的規模。
Q:整個索償過程大約需要多長時間?
A:這沒有確切的時間表,視乎案件的複雜性。如果案情簡單、責任清晰,雙方很快達成和解,過程可能只需數月至一年。但如果涉及嚴重的精神創傷,需要時間觀察病情發展,或者雙方在責任或賠償金額上存在重大分歧而需訴諸法庭,則整個過程可能需要兩至三年,甚至更長時間。
Q:我需要自己先支付律師費和醫療報告費用嗎?
A:關於律師費,香港許多處理人身傷亡索償的律師事務所提供「不成功,不收費」的安排,即在您成功獲得賠償後,律師費才會按協議從賠償額中扣除。至於精神科報告等專家費用,部分律師事務所可能會先為客戶墊付,或協助申請法律援助。在初次諮詢時,應與律師清晰了解其收費模式及相關費用安排。
Q:撰寫精神科報告的費用,可以向對方索償嗎?
A:可以。作為索償過程中必需的專家證據,精神科報告的費用屬於「專項損害賠償」的一部分。只要索償成功,這筆費用以及其他因索償而合理產生的開支(例如索取醫療記錄的費用),均可向對方追討。
結論
交通意外帶來的精神創傷絕不應被忽視或低估。在香港的法律體系下,只要能提供充分的醫療證明,證實精神創傷與意外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您絕對有權為此尋求合理的賠償。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和保險公司的交涉,及早尋求專門處理人身傷亡案件的律師提供專業意見,是保障您合法權益的關鍵一步。切勿讓無形的傷痛默默承受,立即行動,為您的交通意外精神創傷賠償踏出重要且正確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