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判傷結果唔滿意?第二次判傷、上訴勞工處程序全攻略

工傷判傷結果唔滿意?第二次判傷、上訴勞工處程序全攻略

第一步:收到判傷結果唔滿意?把握 14 日黃金期提出反對

當工傷意外不幸發生後,經過一輪治療與等待,終於收到由勞工處發出的「僱員補償評估證明書」(俗稱「表格7」)。然而,若你認為評估結果,特別是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率(俗稱「判傷%」),未能如實反映傷勢的嚴重性,導致賠償金額遠低於預期,此刻的你絕不能默不作聲。法律賦予你反對的權利,但時間至關重要。你必須在收到證明書的 14 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工處處長提出反對,這是啟動第二次判傷(或稱「工傷判傷覆檢」)的法定第一步。

工傷判傷上訴流程圖,展示從收到表格7後14天內提出反對,到第二次判傷,再到6個月內向區域法院上訴的三個步驟。
工傷判傷結果不滿意?一圖看懂三步上訴流程與黃金期限。

如何解讀勞工處「表格7」評估證明書的關鍵資訊?

在提出反對前,必須先清晰理解「表格7」上的各項細節,才能精準地陳述反對理據。這份文件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資訊:

  •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率 (%): 這是整份評估的核心,直接決定了僱員可獲得的「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補償」金額。數字越高,賠償額越多。
  • 工傷病假總日數: 文件會列明由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普通評估委員會)批核的工傷病假日期。此部份關乎到工傷病假錢(即按期付款)的計算。
  • 是否需要醫療跟進: 評估會註明傷者是否仍需要進一步的治療或觀察。

仔細審視這些內容,思考評估是否完全涵蓋了你的傷勢,例如有否遺漏某些後遺症、痛症,或者低估了傷患對你日後工作能力的實際影響。

書面反對申請教學:如何向勞工處提出「工傷判傷覆檢」?

若決定提出反對,行動必須迅速。反對申請並無標準表格,但你的書面反對信件應清晰、有條理,並包含以下內容:

  1. 個人及個案資料: 你的全名、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及工傷個案編號。
  2. 明確表達反對: 清晰說明你反對該份「僱員補償評估證明書」的評估結果。
  3. 陳述反對理據: 這是最關鍵的部分。具體說明你認為評估不準確的原因。例如:
    • 「評估的永久傷殘百分比,未能反映本人手腕活動能力嚴重受限的實況。」
    • 「評估忽略了意外後引致的長期失眠與焦慮問題。」
    • 「委員會批核的工傷病假期不足以讓本人完全康復。」
  4. 提交支持文件(如有): 若有新的醫療報告、專科醫生意見等,可一併附上,以增強理據。

重要提示:務必確保反對信在「表格7」發出日期的 14 天內,親身遞交或郵寄至勞工處處長。為穩妥起見,建議親身遞交並索取收條,或以掛號信形式郵寄,以保留時間證據。

第二步:進入第二次判傷(覆檢)流程,你需要準備什麼?

成功在限期內提交書面反對後,勞工處便會啟動工傷判傷覆檢程序。這一步將由一個更具權威的委員會重新審視你的個案。充份的準備是爭取更公平結果的關鍵。

覆檢會如何進行?與第一次判傷有何不同?

第二次判傷由「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特別評估委員會)」負責。其組成與第一次評估的主要分別在於:

  • 成員組成: 特別評估委員會由一名主席及另外兩名或四名成員組成,當中通常包括骨科、外科等相關專科的醫生,專業性及權威性更高。
  • 審核過程: 委員會將重新審閱所有醫療文件,並再次為傷者進行詳細的身體檢查。僱員和僱主(或其代表,如律師、保險公司代表)均有權出席,並向委員會陳述觀點。

你需要準備好詳細覆述你的傷勢、治療過程、目前身體狀況及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並可提交任何在首次評估後獲得的新醫療證據。

覆檢結果的三種可能性:賠償會增加、減少還是不變?

經過特別評估委員會的覆檢後,結果並非只有「加」或「減」兩種。你需要有心理準備面對以下三種可能性:

工傷判傷覆檢的三種可能性示意圖:維持原判、增加補償或減少補償。
第二次判傷(覆檢)的三種可能結果。
  1. 維持原判: 委員會認為首次評估準確,維持原來的傷殘百分比。
  2. 增加補償: 委員會接納你的理據,認為首次評估過低,因而調高傷殘百分比,你將獲得更高賠償。這是大多數申請覆檢者期望的結果。
  3. 減少補償: 雖然較為罕見,但理論上,委員會亦有可能認為首次評估過高而作出下調。

覆檢結果會以「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8)形式發出,這將取代原來的「表格7」。

等待覆檢期間,工傷病假錢如何計算?

一個常見的疑問是:在申請覆檢至有結果的這段期間,僱主是否需要繼續支付工傷病假錢?根據法例,僱主須按首次評估結果中沒有爭議的部分,繼續支付按期付款。例如,若你只是反對永久傷殘的百分比,但對於工傷病假的期限沒有異議,僱主便須繼續支付該段病假期間的款項。任何因覆檢或上訴而產生的額外賠償,則待有最終結果後才一併處理。

第三步:對覆檢結果仍不滿意?向區域法院提出最終上訴

若你對第二次判傷的結果依然感到不公,法律提供了最後一度申訴大門——向區域法院提出上訴。然而,這一步無論在程序、時間還是法律技術層面上,都比之前複雜得多,必須謹慎行事。

上訴勞工處判傷的 6 個月期限與法律程序簡介

假如你決定要上訴勞工處判傷的覆檢結果,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 上訴時限: 你必須在收到「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8)後的 6 個月內 向區域法院提出上訴。這是一個嚴格的法定期限,一旦錯過便無法補救。
  • 上訴理由: 向法院上訴,不能僅僅因為「不同意」醫學評估結果。上訴必須基於「法律觀點」(Question of Law)。例如,你可以質疑評估委員會在詮釋《僱員補償條例》時出錯,或在評估程序上存在不公等。單純挑戰醫生的專業醫學判斷,成功率極低。
  • 法律程序: 這是一個正式的司法程序,需要入稟法院、準備法律文件、證人陳述書,並可能需要進行法庭聆訊,由法官作出最終裁決。

何時應考慮尋求法律援助或聘請專業律師?

強烈建議在考慮向法院上訴的階段,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原因如下:

  • 複雜性高: 法院上訴涉及複雜的法律程序和舉證責任,普通市民難以獨力應付。
  • 成功關鍵: 專業律師能為你分析個案的法律爭議點,評估上訴的成功機會,並以最專業的方式準備及陳述你的理據。
  • 資源選項: 若經濟上有困難,可考慮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他們會審核你的財務狀況及案件的理據,以決定是否提供援助。

在整個工傷索償程序中,尤其是在上訴階段,一位經驗豐富的律師是保障你權益的最重要夥伴。

常見問題 (FAQ)

Q:申請第二次判傷或上訴,會影響我和僱主的關係嗎?

A: 依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工傷權益,是每位僱員的合法權利。整個僱員補償制度,包括賠償,通常由保險公司負責處理及支付。因此,提出覆檢或上訴,是針對評估結果的法律程序,理論上不應影響你與僱主的僱傭關係。若因此而受到不合理解僱,更可能觸犯相關勞工法例。

Q:在上訴期間,僱主是否需要繼續支付工傷病假錢?

A: 在上訴至區域法院期間,僱主一般須根據「覆檢評估證明書」(表格8)上已確定的補償金額先行支付。至於上訴所爭議的額外部分,則需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換言之,你應能收到沒有爭議部分的賠償,而不會因上訴而完全中斷收入。

Q:如果錯過了 14 日的反對期限,還有其他補救方法嗎?

A: 14 天的書面反對期限是法定且非常嚴格的。勞工處處長只會在極為特殊及具備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才可能考慮延長此期限。若無合理解釋而錯過,基本上等同接納了首次評估結果,將喪失申請覆檢的權利,更遑論之後的法院上訴。因此,收到判傷結果後必須第一時間處理。

Q:整個覆檢和上訴過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A: 第二次判傷(覆檢)的排期時間視乎個案的複雜性及委員會的工作量,一般需時數月。如果進入區域法院上訴程序,由於涉及正式的司法排期,整個過程可能長達一年或以上。因此,在作出決定前,應有充分的時間和心理準備。

結論

總括而言,當你對工傷判傷結果唔滿意時,法律賦予你反對和上訴的權利,以糾正可能存在的不公。關鍵在於緊記兩個黃金時限:14 日內申請第二次判傷(覆檢)及 6 個月內向法院提出上訴。清晰了解整個上訴勞工處判傷的流程,從解讀評估報告、撰寫反對信,到準備覆檢聆訊,能助你更有信心地爭取應得的賠償。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尤其是在考慮向法院提出終極上訴時,及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是保障自身最大權益的最佳做法。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