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最怕遇到意外,如果不幸因工受傷,究竟應該點算?面對繁複的工傷申報程序和令人困惑的工傷賠償計算,不少僱員都感到徬徨無助,擔心自己的工傷病假權益受損。實際上,只要清晰了解整個流程和相關法例,就能有效保障自己。本文將以專業角度,為你詳細拆解整個工傷申報流程、賠償計算方法、病假安排,並解釋《僱員補償條例》下的重要權益,讓你一步步保障自己應得的權利。
第一步:工傷意外發生後應立即做什麼?
意外發生後的首要行動至關重要,直接影響後續的申報和索償程序。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以下兩個關鍵步驟。
立即通知僱主或上司:口頭或書面均可
發生意外後,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僱主、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此通知可以是口頭或書面形式。雖然口頭通知同樣具法律效力,但為保障自身權益,強烈建議以書面方式(如電郵、通訊軟體訊息)作實,清楚記錄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及受傷情況,以便日後有據可查。
盡快求醫並索取正本病假紙(醫生紙)
無論傷勢看似多麼輕微,都應立即求醫診治。你可以選擇急症室、政府門診、註冊西醫或中醫。重點是,每次覆診後都必須索取正本的病假證明書(俗稱「醫生紙」)及醫療費用收據。這些文件是證明你因工受傷、需要休假治療及申請醫療費用報銷的核心證據,必須妥善保管。

工傷申報程序懶人包:僱員及僱主責任
了解清晰的工傷處理步驟,是確保索償順利的基石。僱員與僱主在此過程中各有其法律責任,缺一不可。
僱員須知:如何正式呈報工傷及所需文件
在通知僱主後,下一步便是正式提交工傷申報。你需要準備以下文件:
- 身分證明文件副本
- 所有病假紙正本:由首次求診到所有覆診的醫生紙。
- 所有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包括診金、藥費、物理治療等。
- 交通費收據:往返醫院或診所的交通開支收據。
- 意外經過詳情:一份書面記錄,詳細描述事發經過。
將以上文件交予僱主或其指定負責人,僱主便會啟動其保險索償程序。如有需要,可尋求專業的香港法律諮詢服務,確保程序無誤。
僱主責任:14天內必須向勞工處呈報
根據法例,僱主在知悉工傷意外發生後,不論該意外有否引致僱員喪失工作能力,都必須在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若意外導致僱員死亡,僱主更須在7天內呈報。這是強制性的法律責任,逾期呈報即屬違法,可被檢控。僱主需填寫指定表格(表格2),並提交予勞工處。

工傷賠償計算方法:我應得幾多錢?
工傷賠償主要分為三大部分: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及醫療費用。了解這些工傷賠償計算方法,能助你評估應得的補償金額。
按期付款 (俗稱工傷病假錢) 計算公式
在工傷病假期間,僱員有權收取「按期付款」,以彌補暫時喪失的收入。其計算方式如下:
(意外發生前1個月的收入 或 前12個月的平均每月收入) x 4/5

這裡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津貼等所有現金報酬。僱主應在僱員原本的發薪日支付這筆款項,直至醫生證明僱員已可復工或判傷證明已發出。
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計算(判傷)
若工傷導致僱員永久地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便可獲得此項補償。金額的多少取決於勞工處的「判傷」結果,即由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計算公式相對複雜:
-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100%): 根據受傷時的年齡,可獲96個月的收入補償,設有最高及最低金額限制。
- 永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 將上述「永久完全喪失」的補償總額,乘以經判傷決定的喪失工作能力百分比。例如,若判傷結果為10%喪失工作能力,便可獲得補償總額的10%。
醫療費用實報實銷上限及須知
僱主必須支付僱員因工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僱員應保留所有相關的醫療費用正本收據以作報銷。根據法例,每日的醫療費設有報銷上限,建議向勞工處查詢最新的金額。涵蓋範圍包括:
- 住院費用
- 門診、物理治療、職業治療費用
- 註冊中醫的跌打及針灸治療費用
- 購買醫生處方的藥物或醫療器具(如義肢)的費用
核心法規:《僱員補償條例》重點解讀
《僱員補償條例》是保障所有因工受傷僱員權益的基石。了解其核心內容,能讓你更清楚自己的法律地位。
保障範圍:哪些情況屬於工傷?
並非所有在工作地點發生的意外都算法律上的「工傷」。根據條例,工傷是指「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引致受傷」。常見情況包括:
- 在執行職務時發生的意外。
- 因工作關係,患上條例訂明的職業病。
-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
- 在僱主許可下,為執行工作而乘坐由僱主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發生的意外。
僱員權益:工傷期間不被解僱的法律保障
這是《僱員補償條例》中極為重要的一環。除非僱員犯下嚴重過失,否則在僱員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僱主不得單方面解僱該僱員。此項保障的期限,直至勞工處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5)或雙方達成工傷和解協議為止。任何僱主若違反此規定,即屬違法,並須支付額外賠償。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病假最長可以放幾耐?
A:在一般情況下,工傷病假連同按期付款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如果24個月後,僱員的傷勢仍未穩定,經勞工處處長同意後,可將期限延長,但總長不能超過36個月。
Q:如果僱主唔肯報工傷或支付賠償,可以點做?
A:若僱主拒絕呈報工傷、拖延支付工傷病假錢或醫療費用,僱員應立即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求助。勞工處會介入調查,並向僱主追討應付的款項。僱員亦可透過法律途徑追討賠償。
Q:工傷賠償需要報稅嗎?
A:不需要。根據香港稅務條例,所有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發放的賠償款項,包括按期付款、永久傷殘補償及醫療費用等,均毋須繳納薪俸稅。
Q:「判傷」是什麼程序?
A:當僱員的傷勢穩定後,若仍有永久性的功能影響,勞工處會安排「判傷」。僱員需前往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由委員會的醫生進行醫學評估,以釐定其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作為計算最終賠償金額的依據。
Q:我可以自己選擇醫生嗎?
A:可以。僱員有權選擇任何註冊西醫、中醫或牙醫進行治療。然而,僱主亦有權要求僱員接受由他們指定(通常是保險公司安排)的醫生進行身體檢查,但費用須由僱主承擔,且不能妨礙僱員接受自己選擇的醫生的治療。
結論
不幸發生工傷意外,最重要是保持冷靜,並緊記以上提及的申報程序和權益。清晰了解《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賠償計算方法和工傷病假安排,是保障自己應有權益的第一步。妥善保存所有文件正本,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所有申報步驟。若在過程中遇到任何困難或與僱主產生爭議,應立即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或諮詢專業法律意見,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全面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