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無論您是全職還是兼職員工,工作期間不幸受傷都可能構成「工傷」。但您是否清楚工傷定義的法律界線?知道僱主必須購買的勞工保險保障範圍究竟涵蓋什麼?萬一意外發生,又應該如何申請僱員補償是什麼及相關程序?許多人因不了解索償流程而錯失應有權益。本文將以專業法律顧問的角度,為您提供一站式指南,清晰解釋工傷定義、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及詳細的索償步驟,確保您的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到底什麼是「工傷」?一文看懂法律定義
「工傷」並非一個隨意的概念,它在法律上有著嚴格的界定。錯誤的理解可能導致索償失敗或延誤。要準確判斷,必須回歸法例本源。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官方定義
根據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工傷是指僱員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身體受傷或死亡。其核心構成要素有兩個:
- 「因工」 (Arising out of the employment):意外的發生必須與僱員的工作性質、職責或工作環境有直接或間接的因果關係。
- 「在受僱工作期間」 (In the course of the employment):意外發生在僱員正在履行其僱傭合約所規定的職責時間內。

此條例確立了「不論過失」原則,意味著即使意外是因僱員自身的疏忽或過失所致,只要符合上述定義,僱主仍有法律責任作出補償。
常見工傷情景分析:返工放工途中、在辦公室滑倒、指定職業病等
法律條文可能較為抽象,以下是一些在現實中常見並普遍被視為工傷的情景:
- 🚶♂️ 上下班途中: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警告、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於工作開始前四小時內,由居所前往工作地點途中,或下班後四小時內返回居所途中發生意外。
- 🏢 工作場所意外:在辦公室、地盤、廠房等工作地點,因地面濕滑而跌倒、被高處墮下的物件砸傷、或操作機器時受傷。
- 👨⚕️ 指定職業病:因工作性質而患上《僱員補償條例》附表二所列明的職業病,例如因長期接觸石棉而引致的肺塵埃沉着病,或因重複性動作引致的手臂或手部腱鞘炎。
- 🚗 公幹期間:在香港或海外執行公務、出差期間遭遇的交通意外賠償事件。
非工傷的例子:與工作無關的個人行為導致的意外
並非所有在辦公時間內發生的意外都符合工傷定義。若意外的起因源於僱員的個人行為,且與其工作職責完全無關,則可能不被視為工傷。例如:
- 在午膳時間,因參與私人 спортивні змагання(體育競賽)而受傷。
- 因處理私人事務(如網上購物)時,情緒激動引致身體不適。
- 故意自殘或因受酒精、非醫生處方藥物影響而導致的意外。
判斷的關鍵在於意外與工作的關聯性。若存有疑問,尋求專業法律意見至為重要。
僱主必須買的「勞工保險」究竟保障什麼?
「勞工保險」(簡稱勞保),其正式名稱為「僱員補償保險」。這是保障僱員權益的基石,亦是僱主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勞工保險的法定作用:為何是強制性保障?
《僱員補償條例》第40條規定,所有僱主(包括有限公司及獨資經營者)必須為其所有僱員(不論全職、兼職、臨時工或合約工)投購有效的僱員補償保險。此舉的目的在於確保當僱員不幸因工受傷或死亡時,僱主具備足夠的財政能力,能夠承擔其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的法律責任,向僱員或其家屬支付應得的補償。
保障範圍一覽:醫療費用、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永久傷殘補償等
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項目:
- 醫療費用:支付僱員因工傷而需要的註冊醫生、註冊中醫、註冊物理治療師等的醫藥費。每日的費用設有法定上限。
- 按期付款(俗稱工傷病假錢):在僱員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僱主須按時支付款項,其計算方式為僱員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
- 永久地完全或局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若工傷導致僱員永久傷殘,保險將根據其年齡、每月收入及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率(由判傷委員會評估)作出一筆過的補償。
- 死亡補償:若僱員不幸因工死亡,其遺屬將可獲得一筆過的死亡補償,金額取決於死者的年齡和每月收入。此外,還包括殯殮費用的補償。
- 普通法下的賠償:若工傷意外是因僱主的疏忽或違反法定責任所引致,僱員有權在普通法下提出索償,追討更全面的損失。勞工保險亦涵蓋此部分的法律責任。
僱主的法律責任:如果僱主冇買勞保會點?
不為僱員投購勞工保險是嚴重的刑事罪行。根據法例,違例的僱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此外,僱主仍需自行承擔《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下的所有賠償責任,這可能是一筆非常龐大的金額,足以令企業陷入財政困境。
工傷索償程序教學:5個步驟保障你的僱員補償權益
當不幸發生工傷時,保持冷靜並遵循正確的法律程序至關重要。以下五個步驟是保障您自身權益的標準流程。

步驟一:立即通知僱主並尋求醫療協助
發生意外後,應在情況許可下,第一時間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僱主、主管或人力資源部門。通知內容應包括事發經過、時間、地點及傷勢。同時,立即尋求適當的醫療診治,無論是到公立醫院急症室、私家診所或註冊中醫求診,並向醫生清晰說明受傷原因與工作有關。
步驟二:保留所有醫療證明及開支單據
所有與工傷相關的文件都是重要的索償證據。請務必妥善保管:
- 由註冊醫生簽發的病假證明書(俗稱「醫生紙」)。
- 所有醫療費用的正本收據(包括診金、藥費、物理治療費等)。
- 交通費單據(如往返醫院或診所的的士收據)。
- 任何其他因工傷而引致的開支證明。
步驟三:向勞工處呈報工傷個案
根據法例,僱主在知悉工傷意外後,不論該意外有否引致僱員喪失工作能力,都必須在14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若僱主未有履行此責任,僱員亦應主動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呈報個案,以啟動正式的索償程序。
步驟四:進行判傷(評估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率)
當傷勢穩定後,若工傷可能引致僱員永久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勞工處會安排僱員到「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委員會」)進行評估。委員會由註冊醫生組成,他們會根據一系列醫學標準,客觀評定僱員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率。這個百分率是計算永久傷殘補償金額的關鍵。
步驟五: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就補償金額達成協議
在判傷結果得出後,勞工處會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表格五)。僱主或其保險公司的代表會根據此結果及其他相關開支,與僱員商討最終的補償總額。若雙方達成協議,便會簽署和解文件。若無法達成共識,個案可轉交區域法院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處理。
僱員補償金額如何計算?
了解僱員補償的計算方法,有助您評估應得的權益。主要的補償項目計算方式如下。
工傷病假錢(按期付款)的計算公式
在僱員暫時喪失工作能力(即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可獲取按期付款。其計算方法是:
(意外發生前1個月的收入 或 過去12個月的平均月入) x 4/5
*計算時會以對僱員較有利者為準。
永久傷殘補償的計算方法
若工傷導致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會根據僱員的年齡及傷殘前的收入來釐定,設有最低及最高金額限制。計算公式如下:

-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 (100%):
- 40歲以下:96個月的收入
- 40歲至56歲以下:72個月的收入
- 56歲或以上:48個月的收入
- 永久局部喪失工作能力:
- 將上述對應的補償總額,乘以經判傷委員會評定的喪失工作能力百分率。例如,一位30歲的僱員,月入$20,000,判傷結果為10%永久傷殘,其補償額為:($20,000 x 96) x 10% = $192,000。
醫療費用實報實銷的上限是多少?
僱主有責任支付僱員因工傷而引致的醫療費用。不論是住院或門診,僱員每日可獲的醫療費設有法定上限。截至最新資料,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最高金額為:
-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期間支付的醫療費用的最高金額:$300
- 對僱員在其他情況下每天支付的醫療費用的最高金額:$300
若僱員選擇接受比法定標準更高的治療,超出部分可能需要自行承擔,除非與僱主另有協議。
工傷索償常見問題 (FAQ)
Q:如果意外是自己疏忽造成,還可以索償嗎?
A:可以。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奉行「不論過失」原則。這意味著,即使意外的發生涉及僱員本人的疏忽或判斷錯誤,只要該意外符合「因工及在受僱工作期間發生」的法律定義,僱員仍然有權獲得法例所規定的補償。唯一的例外是,如果僱員的傷勢是因其故意自殘行為所致,則可能無法索償。
Q:兼職或臨時工受傷,是否同樣受到勞工保險保障?
A:是的,絕對受到保障。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為其所有僱員購買勞工保險,當中「僱員」的定義涵蓋了所有形式的僱傭關係,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工、日薪工以及合約僱員。只要雙方存在僱傭關係,不論工作時數長短或支薪模式,僱員都享有同等的工傷保障權益。
Q:工傷索償是否有期限?
A:有。一般的工傷意外索償,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的24個月內提出。至於職業病,索償時限則由合資格的醫生證明僱員患上該指定職業病當天起計的24個月內。錯過法定的索償期限,可能會導致失去追討補償的權利,因此及時行動至關重要。
Q:如果僱主或保險公司不肯賠償或對金額有爭議,應該怎麽辦?
A:若與僱主或保險公司就賠償事宜無法達成協議,您可以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尋求協助。勞工處會提供調停服務,嘗試協助雙方解決爭議。若調停失敗,個案可以提交至法律程序處理,例如透過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索償額為$15,000或以下)或區域法院(索償額較高)作出裁決。在此階段,建議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
結論
總括而言,清晰了解工傷定義、勞工保險的保障範圍,以及掌握正確的僱員補償申請流程,是每位在職人士保障自身權益的基礎。當不幸發生工傷時,切記保持冷靜,遵循上述的法律步驟處理,以確保您能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和賠償。若對您的工傷個案有任何疑問或在索償過程中遇到困難,立即諮詢勞工處或具備相關經驗的法律專業人士,是維護您最佳利益的明智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