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疏忽賠償案例全攻略:5大案例拆解,教你如何成功向僱主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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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遇上工傷,除了身體承受巨大痛苦,更擔心因僱主疏忽而無法獲得應有賠償?面對複雜的法律程序和龐大的醫療開支,您是否感到徬徨無助?在香港,許多工傷事故背後都涉及僱主的管理或設施疏忽。本文將為您深度剖析5個真實的工傷疏忽賠償案例,提供清晰的僱主疏忽索償指南,並分享專業工傷律師推介的標準,助您在索償路上走得更穩妥,保障自身最大權益。

釐清概念:工傷賠償 vs. 僱主疏忽索償

一張圖解釋工傷賠償條例與普通法疏忽索償的分別,左邊是保障較少但無需證明的條例賠償,右邊是賠償較高但需證明僱主過失的疏忽索償。
圖解:《僱員補償條例》與普通法疏忽索償的核心差異。

在處理工傷索償時,首先必須分清兩個核心法律概念:《僱員補償條例》與普通法下的疏忽索償。兩者在原則、舉證責任及賠償範圍上均有天壤之別。

基本保障:《僱員補償條例》下的「不問過失」原則

香港法例第282章《僱員補償條例》為所有因工受傷的僱員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網。其核心是「不問過失」(No-fault)原則,即只要僱員能證明自己「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不論意外成因及責任誰屬,僱主都有法律責任支付補償。這項保障是法定且強制性的,旨在為傷者提供快速的經濟援助,涵蓋了醫療費用、按期付款(工傷病假錢)及永久傷殘補償等。

追討更多:普通法下的「疏忽索償」需要證明僱主犯錯

然而,《僱員補償條例》的賠償金額設有上限,且不包括「痛苦、苦楚及生活便利之喪失」(Pain, Suffering and Loss of Amenities, PSLA)這類非經濟損失。若工傷事故的起因是僱主未能提供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即存在「疏忽」,僱員便可透過普通法途徑,向僱主提出民事索償。在此情況下,索償方(僱員)必須承擔舉證責任,證明僱主違反了其應盡的謹慎責任(Duty of Care),例如:

  • 未有提供足夠的安全設備(如安全帶、頭盔)。
  • 工作系統存在固有危險。
  • 機器設備缺乏妥善保養。
  • 未有為員工提供足夠的培訓或監督。

成功證明僱主疏忽後,所獲得的賠償金額通常遠高於《僱員補償條例》,因其計算範圍更為全面。

一張圖看懂兩者賠償項目的關鍵差異

比較項目 《僱員補償條例》 普通法疏忽索償
索償基礎 不問過失,只要是「因工受傷」 必須證明僱主或第三方存在疏忽
舉證責任 僱員只需證明受傷與工作相關 僱員需證明僱主違反謹慎責任
主要賠償項目 醫療費、工傷病假錢、永久傷殘補償(按條例計算) 醫療費、實際收入損失、未來收入損失、PSLA等(實報實銷,按案例評估)
賠償金額 設有法定上限 沒有特定上限,視乎個案嚴重性
索償時限 意外發生後2年內 意外發生後3年內

5大工傷疏忽賠償案例深度剖析

透過分析真實的工傷疏忽賠償案例,您可以更具體地了解何種情況構成僱主疏忽,以及索償的理據所在。以下為五個香港常見的行業案例:

案例一:地盤工人高處墮下(安全措施不足)

  • 背景:陳先生於一個建築地盤擔任棚架工人。
  • 意外經過:他在一個離地約5米高的工作台上工作時,因工作台邊緣沒有安裝穩固的護欄,失足墮地,導致盤骨碎裂及永久性下肢活動能力受損。
  • 疏忽之處:僱主未能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工作台(缺少護欄),亦未有提供獨立救生繩等防墮措施,明顯違反了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責任。
  • 索償結果:法庭裁定僱主疏忽,陳先生除了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獲得基本賠償外,亦在普通法索償中成功追討了龐大的未來收入損失、長期護理費用及高額的PSLA賠償。

案例二:餐廳廚師嚴重燒傷(設備缺乏維護)

  • 背景:李小姐於一間連鎖快餐店擔任廚師。
  • 意外經過:她在操作一個舊式油炸鍋時,因溫控裝置失靈,滾油突然濺出,導致其面部及雙臂二級燒傷,留下永久疤痕。
  • 疏忽之處:調查發現,該油炸鍋已多年未有進行專業檢測及維修。僱主未能確保工作設備處於安全狀態,屬於可預見的風險,因此構成僱主疏忽索償的基礎。
  • 索償結果:李小姐成功索償,賠償涵蓋了所有醫療費用(包括後續的整形及去疤療程)、因破相導致的心理創傷(PSLA的一部分)及未來就業困難的收入損失。

案例三:文職員工滑倒骨折(工作環境存有危險)

  • 背景:王女士為一名辦公室助理。
  • 意外經過:辦公室茶水間的飲水機漏水,清潔工未有及時清理並放置「小心地滑」警告牌。王女士前往取水時滑倒,導致手腕骨折。
  • 疏忽之處:僱主(或其代表,即清潔工)有責任維持一個安全的辦公室環境。未能及時處理積水及作出警告,構成了疏忽。
  • 索償結果:雖然看似輕微意外,但王女士因手腕傷患影響了其打字及日常工作能力。最終透過協商和解,獲得了醫療費、一段時間的收入損失及相應的PSLA賠償。

案例四:司機因公司車輛失修遇交通意外(僱主提供不安全工具)

  • 背景:張先生為一名貨車司機,負責每日送貨。
  • 意外經過:在一次送貨途中,因貨車迫力系統失靈,導致車輛失控撞向石壆,張先生頸椎及腰部嚴重受創。
  • 疏忽之處:僱主提供的「工作工具」(即貨車)存在安全問題。公司未能證明有為車輛進行定期及專業的保養維修,因此需要為提供不安全的工作工具負上疏忽責任。這類交通意外賠償,責任方清晰。
  • 索償結果:張先生的索償金額相當可觀,因其傷勢嚴重影響未來謀生能力。賠償總額反映了其未來數十年的收入損失、持續的物理治療費用及因長期痛症引致的生活質素下降。

案例五:倉務員重複性勞損(未提供足夠培訓及休息)

  • 背景:周先生在物流公司的貨倉擔任搬運工人超過十年。
  • 意外經過:他並非因一次性意外受傷,而是長期重複以不正確的姿勢搬運重物,導致椎間盤突出及肩周炎,最終無法再從事體力勞動工作。
  • 疏忽之處:僱主從未提供任何關於正確搬運姿勢的職業安全培訓,亦沒有設立合理的輪崗或休息制度,以減輕員工身體的負荷。這種可預見但未有採取預防措施的「不作為」,同樣構成疏忽。
  • 索償結果:這類案件的舉證相對複雜,但透過專家報告及工友證詞,周先生最終成功證明其勞損與不安全的工作系統有直接因果關係,並獲得了失去工作能力的賠償。

如何成功向僱主疏忽索償?三大步驟缺一不可

成功向僱主提出疏忽索償的三個步驟流程圖,包括第一步蒐集證據,第二步計算損失,第三步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工傷疏忽索償三大關鍵步驟,缺一不可。

要展開一宗有力的僱主疏忽索償個案,必須在意外發生後有系統地採取行動。以下三個步驟至關重要:

第一步:即時急救並通報,鎖定關鍵證據

意外發生後,您的首要任務是自身安全和健康。立即尋求適當的醫療救治,並確保向醫生清晰講述受傷原因及經過,因為醫療報告是日後索償的最核心文件。同時,必須:

  • 正式通報:立即向您的直屬上司或公司人事部報告意外,並確保有書面記錄。
  • 拍攝現場:在安全及可行的情況下,用手機拍下意外現場的環境、導致意外的物件(如濕滑地面、損壞的機器)及您的傷勢。
  • 尋找證人:記下目擊意外經過的同事或其他人士的姓名及聯絡方式。

這些即時證據能有效防止日後出現口同鼻拗的情況,是證明僱主疏忽的基石。

第二步:計算索償金額(醫療開支、收入損失、PSLA)

普通法疏忽索償的賠償主要分為兩大類:特殊損害賠償(有單據可計的實際損失)和一般損害賠償(無法精確計算的損失)。

  • 特殊損害賠償 (Special Damages):
    • 醫療開支:所有因意外而引致的合理醫療費用,包括診金、住院費、手術費、物理治療、藥物、輔助儀器(如輪椅)等,涵蓋過去及將來。
    • 收入損失:由意外日起至案件審結日為止,因無法工作而損失的實際收入,包括底薪、佣金、花紅等。
    • 其他雜項開支:如額外的交通費、營養補品費、聘請家務助理的費用等。
  • 一般損害賠償 (General Damages):
    • 痛苦、苦楚及生活便利之喪失 (PSLA): 這是對您肉體及精神創傷的補償,金額會由法庭根據傷勢嚴重性、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康復時間、是否留有永久傷殘或疤痕等因素,並參考過往案例判決。
    • 未來收入損失 / 謀生能力損失 (Loss of Future Earnings / Earning Capacity): 若傷勢影響您日後的工作能力,導致您可能需要轉任較低薪的職位,甚至提早退休,法庭會評估一筆過的賠償,以彌補這方面的長遠損失。

第三步:委託專業律師,緊記三年索償時限

處理僱主疏忽索償,法律程序繁複,涉及大量證據搜集、專家報告(如醫療報告、工程報告)及複雜的法律觀點爭辯。自行處理不但困難重重,更可能因錯失關鍵步驟而嚴重影響索償結果。因此,委託一位專門處理人身傷亡索償的律師至關重要。

最重要的一點是:普通法下的疏忽索償有嚴格的時限,必須在意外發生當日起計的三年內展開法律程序,否則將會喪失追討權利。切勿因猶豫或誤信僱主的口頭承諾而延誤。

專業工傷律師推介:3個標準幫你揀選最佳法律夥伴

面對市面上眾多的律師行,如何作出明智的選擇?一個可靠的法律團隊是您成功索償的關鍵。以下是三個核心的評估標準:

標準一:專注工傷索償領域,擁有豐富成功案例

法律領域分工極細,選擇一位「通才」律師,不如選擇一位專門處理工傷及人身傷亡索償的專家。他們對相關法例、判例及程序瞭如指掌,能更準確地評估您案件的勝算和潛在賠償額。在諮詢時,不妨直接詢問對方處理過多少宗類似的工傷疏忽賠償案例。

標準二:收費模式清晰透明(了解「不成功,不收費」的細節)

許多受害人因擔心昂貴的律師費而卻步。現時不少專門處理索償的律師行會採用「不成功,不收費」(No Win, No Fee)或按條件收費的模式。在委託前,必須要求律師以書面形式清楚列明:

  • 在什麼情況下會收取費用?
  • 收費的計算基準是什麼?(例如按賠償總額的某個百分比)
  • 是否包含雜項開支(如專家報告費用、法庭費用)?

清晰的收費協議能保障您的權益,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標準三:提供免費初步諮詢,溝通清晰具同理心

一間專業且有信譽的律師行,通常願意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諮詢。這是一個讓您評估律師專業能力及溝通風格的絕佳機會。在會面中,留意對方能否:

  • 用清晰易明的語言解釋複雜的法律問題。
  • 耐心聆聽您的處境和擔憂。
  • 給予務實和坦誠的意見,而非作出不切實際的承諾。

整個索償過程可能歷時數年,選擇一位能與您順暢溝通、具備同理心的法律夥伴,至關重要。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疏忽索償的法律追溯期是多久?

A:根據香港《時效條例》,就因疏忽、違反法定責任等行為而引致的人身傷害提出索償,其法律追溯期為意外發生之日起計的三年。如果超出此期限,除非有特殊理由(例如受害人處於精神無行為能力的狀態),否則法庭一般不會受理。

Q:如果我自己也有部分責任,是否仍可向僱主索償?

A:是的。在法律上,這稱為「分擔疏忽」(Contributory Negligence)。如果法庭認為僱員本身也需為意外負上部分責任(例如未有跟隨安全指引),並不會完全剝奪其索償權利,而是會按其責任比例扣減賠償金額。例如,若法庭裁定僱員需負上20%責任,其最終獲得的賠償總額將會被扣減20%。

Q:整個索償過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A:索償過程的長短因個案的複雜性而異,沒有固定時間表。如果案情簡單、責任清晰、傷勢穩定,可能在一年半載內透過和解解決。但若案情複雜,涉及多方責任或對傷勢評估有重大爭議,需要對簿公堂,則可能歷時數年。

Q:僱主已按《僱員補償條例》賠償,我還能循普通法索償嗎?

A:絕對可以。兩者是獨立但相關的程序。您可以同時進行,或先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取得基本補償,再循普通法追討更全面的賠償。但法律規定不能獲得「雙重賠償」,因此,任何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已收取的款項,最終都必須在普通法疏忽索償的總賠償額中扣除。

結論

總括而言,當工傷涉及僱主疏忽時,您絕對有權透過普通法追討更全面、更合理的賠償。了解過往的工傷疏忽賠償案例,能助您更清晰地評估自身狀況及索償理據。然而,法律程序複雜且耗時,要成功證明僱主疏忽索償,從證據鎖定、損失計算到法律辯證,每一步都充滿挑戰。尋求一位經驗豐富、值得信賴的工傷律師推介,是保障您能獲得應有賠償的關鍵一步。切勿因猶豫而錯過三年的黃金索償時限,立即採取行動,捍衛您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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