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遇上工傷,除了身體承受痛楚,更擔心賠償不足、手續繁複,甚至影響生計。香港的《僱員補償條例》正是為了保障因工受傷僱員而設,但條例不時修訂,面對複雜的工傷索償程序,許多人感到徬徨無助。本文將為您權威解讀2026年最新的立法會工傷條例內容、整合清晰的索償步驟,並深入探討相關的工傷政策討論與僱員補償條例修訂重點,助您全面了解應有權益,確保在意外後獲得應得的法律保障。
最新《僱員補償條例》修訂重點(2026年更新)
為追上社會經濟發展及通脹,立法會定期檢討並修訂《僱員補償條例》下的補償款額。2026年的修訂旨在為受傷僱員及其家人提供更充裕的保障。所有於2026年4月15日或以後發生的工傷意外,將適用於新的補償率。
補償金額上調了多少?一覽醫療費用、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等最新款額
本次僱員補償條例修訂中,多項補償金額均有顯著提升,直接關係到僱員的切身利益。以下為部分重要項目的調整摘要:
| 補償項目 | 調整前金額 (HK$) | 2026年調整後金額 (HK$) | 說明 |
|---|---|---|---|
| 死亡補償(最高) | 473,610 | 534,800 | 適用於沒有遺屬的個案,按僱員年齡及收入計算。 |
| 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最高) | 539,470 | 609,050 | 按僱員年齡及收入,以及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計算。 |
| 僱主支付醫療費用的每天最高額 | 300 | 370 | 包括住院及非住院期間的費用。 |
| 殯殮費和身故僱員的家人醫療費 | 94,690 | 102,960 | 支付因僱員身故而引致的合理殯殮及醫療費用。 |
| 義製人體器官及外科器具費用(最高) | 44,980 | 48,930 | 用作更換或修理因工傷損壞的必要器具。 |
註:以上僅為部分摘要,詳細款額及計算方法,應參考勞工處官方公佈的《僱員補償條例》最新指引。

保障範圍擴大:「極端天氣」上下班納入工傷保障的定義與案例
過往條例僅涵蓋在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期間,僱員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受傷的情況。2026年的修訂進一步擴大了保障範圍,將政府發出的「極端情況」亦納入法定保障。
這意味著,若政府因超強颱風等嚴重天災後公布「極端情況」,僱員在該情況生效期間,於工作開始前或結束後的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線往返居所與工作地點途中受傷,同樣會被視為工傷,有權根據條例提出索償。這項修訂更貼合香港近年面對的極端天氣挑戰,為廣大「打工仔」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上下班保障更全面:條例修訂後,「極端情況」亦納入工傷保障範圍。
一文搞懂工傷索償程序(步驟全攻略)

清晰了解工傷索償程序,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關鍵。若不幸發生意外,請保持冷靜,並依循以下四個核心步驟處理,以確保索償過程順利。
步驟一:即時通報僱主與求醫(黃金72小時內你必須做的事)
無論傷勢輕重,都必須在意外發生後立即通知僱主或其代表(如主管、人事部)。這一步至關重要,因為延誤通報可能導致日後索償出現爭議。通報方式可以是口頭,但最好以書面形式(如電郵、即時通訊軟件訊息)作實,並保留紀錄。
重點行動清單:
- 立即停止工作,避免傷勢加劇。
- 向直屬上司或公司負責人報告意外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及傷勢。
- 盡快求醫,可選擇急症室、政府門診、註冊中醫或跌打醫師。求診時,務必清楚向醫生說明受傷原因與工傷有關,以便醫生在病假證明書(俗稱「病假紙」)上準確記錄。
步驟二:向勞工處呈報與備存文件(病假紙、醫療單據等)
根據法例,僱主在知悉工傷意外後,不論該意外是否引起任何支付補償的法律責任,都必須在14天內(若導致死亡則為7天內)向勞工處處長呈報。您應主動跟進僱主是否已呈報。
同時,您個人必須妥善保存所有與工傷相關的文件正本,它們是日後索償的關鍵證據:
- 所有病假證明書
- 求診及覆診的醫療收據正本
- 交通費收據(往返醫院或診所)
- 任何醫生轉介信、化驗報告或醫療記錄
- 與僱主溝通的書面紀錄
步驟三:工傷病假錢(俗稱4/5糧)如何計算與發放?
在僱員放取工傷病假期間,僱主須支付按期付款,款額為僱員每月收入的五分之四 (4/5)。這筆款項俗稱「工傷病假錢」或「4/5糧」。
計算基礎: 「每月收入」是指意外發生前12個月的平均月入,或受僱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的平均月入計算。若僱員的收入非固定,則會參考同期受僱於同一僱主、擔任同類工作的僱員的收入來釐定。
發放時間: 僱主應在僱員原本的發薪日支付此款項。若僱主未能依時支付,即屬違法。許多僱員對於工傷病假錢的具體計算方法存有疑問,若計算上出現爭議,應及早向勞工處或專業人士求助。
步驟四:預約判傷及追討永久性補償的流程
當傷勢穩定後,若工傷可能引致永久喪失部分或全部工作能力,勞工處的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俗稱「判傷會」)會為您安排判傷,以評估您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百分比。
流程簡述:
- 預約判傷: 通常由勞工處安排,您會收到書面通知。
- 進行評估: 攜同所有醫療報告及文件出席,由委員會醫生進行評估。
- 發出證明書: 判傷後,勞工處會向您和您的僱主發出《評估證明書》(表格五),列明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百分比。
- 計算補償: 僱主須根據此百分比,以及條例規定的方程式,計算並支付一筆過的永久性補償金。
若對判傷結果有異議,可在14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反對,並申請覆檢。
立法會工傷政策討論焦點與未來走向
《僱員補償條例》的修訂並非一蹴而就,而是經過立法會、勞資雙方及社會各界持續討論的結果。了解這些討論焦點,有助我們預視未來的政策走向。
為何要持續修訂條例?探討背後保障僱員權益的挑戰
持續修訂條例的核心目的,是確保條例能與時並進,應對社會變遷帶來的挑戰。主要的驅動因素包括:
- 通脹與生活成本: 補償金額若長期不變,其購買力會被通脹蠶食,無法真正起到保障受傷僱員及其家庭生活的作用。
- 新興職業與工作模式: 零工經濟(Gig Economy)的興起,以及在家工作等新模式,對傳統的「僱傭關係」定義帶來挑戰,未來條例或需更清晰地界定其保障範圍。
- 職業病定義: 隨著產業結構轉變及醫學進步,社會對職業病的認知亦有所增加,例如與精神健康相關的工傷(如創傷後壓力症)是否應更明確地納入保障,是持續討論的議題。
對僱主及保險公司的影響:如何平衡勞資雙方權益?
每一次的僱員補償條例修訂,都會對僱主和保險業界帶來影響。立法會在審議時,必須在加強僱員保障與維持香港營商環境的競爭力之間取得平衡。
提升補償額,意味著僱主的潛在法律責任增加,這通常會轉化為保險費用的上升。因此,政策討論的焦點往往是如何在不顯著加重中小企負擔的前提下,優化保障。長遠而言,推動職安健文化、從源頭減少工傷意外的發生,才是對勞資雙方最有利的方案。
常見問題 (FAQ)
Q:工傷期間被解僱是否合法?我可以點做?
A: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48條,在僱員仍未痊癒、尚未與僱主就補償達成協議,或在有關的評估證明書仍未發出前,僱主不得無故解僱該僱員,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港幣十萬元。若您不幸在工傷期間被解僱,應立即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求助,並尋求法律意見,以追討應得的補償及非法解僱的權益。
Q:如果僱主唔承認工傷或拒絕賠償,有何途徑可以追討?
A:若僱主否認工傷責任或拒絕支付任何補償,您有多個途徑可循。首先,應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備案並尋求調解。勞工處會介入調查,並嘗試協助雙方達成和解。若調解失敗,您可以向區域法院或小額錢債審裁處(視乎申索金額)提出民事訴訟,強制僱主履行其法律責任。在整個過程中,尋求專業工傷索償律師的協助至關重要。
Q:整個工傷索償程序大約需要幾耐?
A:工傷索償程序所需時間因個案的複雜性而異,沒有固定時間表。簡單、沒有爭議的個案可能在數個月內解決。但若涉及傷勢嚴重、需要長時間治療、對判傷結果有爭議,或需透過法律程序追討,則整個過程可能長達一年甚至數年。關鍵是妥善保存所有文件,並在每個階段積極跟進。
Q:我可以在接受定期付款(4/5糧)的同時,向疏忽的第三方索償嗎?
A:可以。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您領取工傷補償的權利,並不會影響您透過普通法向造成意外的疏忽第三方(例如,在工地內因其他公司失誤而受傷)追討人身傷亡賠償的權利。不過,需注意「不能雙重獲利」的原則。您在普通法訴訟中獲得的賠償,需要扣除已從僱主方收取的工傷補償金額。這類案件法律層面複雜,強烈建議諮詢專業律師。
結論
總結而言,無論你是僱員還是僱主,深入了解最新的《僱員補償條例》修訂內容及清晰的工傷索償程序都至關重要。這不僅能保障僱員在意外發生後獲得應有的治療和補償,亦有助僱主履行其法律責任,避免不必要的勞資糾紛。香港的工傷政策在持續演變,旨在更好地平衡各方權益。緊記,熟悉工傷條例是保障自己權益的第一步。若遇上複雜個案或與僱主產生爭議,切勿猶豫,應立即尋求勞工處或專業法律顧問的意見,以確保您的權益得到最大保障。

